斯洛文尼亚是议会民主共和国。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文件,所有公共机关都必须依法行事。斯洛文尼亚也是欧盟成员国,因此一些公共决策由斯洛文尼亚与欧洲机构共同作出。 斯洛文尼亚议会称为 Državni zbor,即国民议会。它通过法律、批准国家预算、监督政府并代表人民。斯洛文尼亚还有 Državni svet,即国民委员会,代表社会、专业和地方利益,在立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 政府由总理领导,由各部长组成。各部负责教育、卫生、司法、交通、财政和环境等领域。政府提出许多法案,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落实公共政策。 共和国总统代表斯洛文尼亚,履行宪法职责,并拥有一些重要的正式职权和任命权。总统与政府相互独立,不负责日常行政管理。 法院负责适用法律并裁决争议。宪法法院审查法律和其他法规是否符合宪法。司法机构应保持独立,因此政治机关不应裁决个别案件。 斯洛文尼亚是单一制国家,而非联邦制国家。市镇称为 občine,负责许多地方事务,例如地方道路、空间规划、公用事业和部分公共设施。斯洛文尼亚没有一个完整的民选区域政府层级,不能与联邦国家或拥有强大省级政府的国家相提并论。 办理许多国家服务时,人们会联系 upravna enota,即行政单位。行政单位通常处理身份证件、居留记录、民事身份手续和部分许可事项。市镇办公室处理地方事务;各部和其他国家机关处理国家层面的职责。 人们可以通过投票、联系民选代表、加入协会、提出申请、使用行政程序,以及通过可用的法律救济对决定提出异议,参与公共生活。人权监察专员称为 Varuh človekovih pravic,可协助审查公共机关可能存在的问题,但不能取代法院。 国家提供保护和服务,但也有其职能边界。办事流程可能要求提交文件、遵守正式期限,并联系正确的主管机关。实用的第一步是确认事项应由市镇、行政单位、各部、法院还是独立公共机构负责。
斯洛文尼亚的国家体制
斯洛文尼亚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国家制定法律、提供公共服务、保护权利并代表国家。斯洛文尼亚设有中央政府、议会、总统、独立法院、市镇和地方行政部门。本文介绍斯洛文尼亚国家机构的组织方式,以及人们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与其打交道。
提示
在斯洛文尼亚,先确认哪个公共机关负责你的事项,因为市镇、行政单位、各部和法院的职能不同。保存申请和决定的副本,记下重要日期;公共决定不清楚时,要求书面解释。你可以通过选举、公众咨询、代表机构和依法投诉参与公共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