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济民法由议会法案、法院判决发展出的普通法规则,以及在严格法律规则不足以解决争议时提供补充原则和救济的衡平法共同构成。总检察长办公室和斐济法律资料库提供成文法框架;司法机构、法院登记处、产权登记处、总登记处、TLTB和法律援助委员会则各有不同职责。 涉及个人的民事法律事项包括依据《1975年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法》登记出生、死亡、婚姻和姓名变更。根据《1944年收养未成年人法》,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可作出收养令。收养令通常使孩子享有与养父母子女相同的继承地位。合同争议通常依据普通法和衡平法的一般原则处理。《1979年货物销售法》涉及动产买卖、默示条件和保证、分期付款安排、未经请求的商品和虚假陈述。《1881年赔偿、保证和保管法》涉及赔偿、保证、保管和质押。 土地交易需要特别谨慎。《1971年土地转让法》规定登记产权、登记、优先权、异议登记、抵押、租约和死亡后产权转移。《1971年财产法》监管抵押执行等事项,以及出售所得在费用、债务、后续权利负担和剩余款项之间的清偿顺序。根据《1940年iTaukei土地信托法》,iTaukei土地由TLTB管理,其租约或许可证依该制度办理。非居民通常须事先取得部长书面批准,才可购买或租赁土地;若总持有面积不超过1英亩,则适用法定例外。iTaukei土地交易另作处理。农业租约可能适用《1966年农业房东与租客法》和农业法庭;租客终止租约时,须至少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 根据《2003年家庭法》提起的家庭法程序包括婚姻解除或无效、父母责任、子女和配偶扶养费、夫妻财产,以及与事实婚姻关系有关的协议。《2005年家庭法规则》规范表格、提交、送达、听证以及协议或命令的登记。继承事务适用《1970年继承、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法》和《1972年遗嘱法》。高等法院遗嘱认证处负责遗嘱认证、遗产管理书、遗嘱登记和遗产管理。这些程序需要大量文件,全国没有统一处理时限。 民事责任索赔可包括侵权索赔;民事诉讼涉及政府时适用《1951年国家诉讼法》。地方法院受理金额不超过50,000斐济元的合同和侵权索赔,以及年租金不超过5,000斐济元的部分房东与租客事务。高等法院拥有不受金额限制的一审民事管辖权,并处理上诉和监督事项。其程序包括诉状、送达、证据开示、审判、代表人诉讼和抵押诉讼。地方法院规则涵盖民事立案、执行和第三方债务扣押程序。诉讼时效因索赔类型而异,提交前须核查具体索赔类型。 小额索赔仲裁庭提供较简化的程序,受理金额不超过5,000斐济元的金钱索赔。其登记处包括纳武阿、楠迪、巴镇、塔武阿、拉基拉基和锡加托卡。索赔费为5斐济元,复审费用为10斐济元,上诉费用为10斐济元;通常须在14天内上诉。超过六年的小额索赔仲裁庭金钱索赔不予受理。命令可通过仲裁庭或法院程序执行。高等法院可通过执行令、财产扣押或其他法院授权程序执行;地方法院可通过执行令或第三方债务扣押令执行。对小额索赔仲裁庭命令提出上诉通常会暂停执行。 法律援助委员会为符合条件的民事案件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和相关服务。资格审查包括经济状况审查,以及显示案件具有合理胜诉机会的案情评估;援助范围限于规定领域。也可聘请私人律师。法院立案费、律师费、可能要求的诉讼费用担保,以及普通诉讼所需时间因案件和登记处而异。出生、死亡和婚姻证书或查询通常收费约5至15斐济元;TLTB租赁费则根据类别和交易适用法规计算。提交文件前应核实现行收费表、登记处安排和法院排期。
斐济民法
斐济民法规范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合同、土地、家庭事务、继承、责任和民事法院索赔。斐济没有统一的民法典:成文法与普通法和衡平法并行;iTaukei土地则适用由iTaukei土地信托委员会(TLTB)管理的独立制度。适用机构、法院、文件和费用取决于法律问题。
提示
在斐济处理民法问题时,提交文件或签署文件前,应先对问题分类并整理文件。确定法律事项、负责机构、适用的土地制度或法院限额、相关日期及可能的执行方式。金额不超过5,000斐济元的简单金钱索赔可能适合小额索赔仲裁庭;金额更高、更加复杂或属于专门领域的事项则需要其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