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与选举:斐济

斐济政治涉及公共权力如何通过宪法机构和选举加以组织、行使和更新。根据2013年《宪法》,斐济是世俗宪政共和国:议会制定法律并监督政府,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司法机关解释和适用法律。选举通过全国开放名单比例代表制决定议会的55名议员,同时市政机构和斐济原住民社群机构也承担公共职责。

提示

处理斐济的政治事务时,首先确定真正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议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市政当局或iTaukei机构。对于选举,应尽早确认选民登记状态和指定投票地点,并根据全国席位分配制度理解代表性,而不要把一名候选人的结果视为整体结果。

国家

斐济是依照 2013 年宪法组织的世俗宪政共和国。议会制定法律并监督政府,行政部门管理公共事务,独立司法机构解释和适用法律。国家、市政和 iTaukei 机构共同承担公共职责;宪法权利、法院和监督机构提供保障。

选举

斐济通过一个全国性多议席选区和开放名单比例代表制,选出55名一院制议会议员。每位选民恰好标记一名候选人的编号;选举委员会采用德洪特法分配议席,并适用5%的门槛。投票须先登记,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符合特定情况者可提前投票或邮寄投票。总统根据总理建议签发选举令,因此四年议会任期内没有固定的大选投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