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在摩纳哥招聘的雇主须向就业服务处(Service de l’Emploi)建立雇主档案、申报职位,并联系所需社会机构。适用规则时,享有就业优先权(priorité d’emploi)的人士,包括摩纳哥公民及其他依法享有优先权的群体,应优先考虑。岗位申报后,该部门可在四个完整日内推荐候选人。外国员工通常须依据第629号法律事先取得许可或工作许可。在摩纳哥进行的就业适用摩纳哥规定及当地申报或许可义务。 雇主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工资、工资单、工时记录、休假、社会申报和缴费。通常每周工时上限为39小时,每日上限为10小时,工作日之间至少休息10小时。夜间工作时间为22:00至05:00,须至少有11小时夜间休息。延长工时和例外安排可能需要法定申报或联系劳动监察处(Service de l’Inspection du Travail)。内部规章(règlement intérieur)可规范工作场所程序,但个人合同不能降低员工在该规章下受到的保护。 管理工作包括在合同和法律界限内分配任务、组织运营。集体协议(convention collective)是雇主和工会之间的书面协议,可规定工作条件和双方义务。工作场所事务可能需要员工代表(délégués du personnel)和工会代表参与。经常雇用超过10名员工的私营机构须按法定人数档位设置员工代表:11至25名员工时1名正式代表和1名候补代表;26至50名时各2名;51至100名时各3名;101至250名时各5名;其后按法定比例递增。代表可提出投诉、讨论工作条件和社会设施,并联系主管部门。解雇员工代表和工会代表时适用保护规定。 职业医学办公室(Office de la Médecine du Travail,OMT)负责预防与工作相关的身体和心理伤害。该办公室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评估工作场所风险和艰苦条件、向雇主和员工提供建议,并检查工作场所。雇主承担OMT检查期间所需分析和采样费用。雇主不应取得员工的医疗详情;OMT只告知职业状态,例如适任、附限制适任或不适任。工作场所卫生和安全还需要与劳动监察处协调。 招聘数据和员工档案受第1.565号法律约束。个人数据保护局(Autorité de Protection des Données Personnelles,APDP)要求确保透明度、访问权、适当保存期限和安全措施。不得完全通过自动化作出招聘决定;须有人进行审核。因此,雇主应记录收集数据的目的、限制访问权限,并仅在适用规则允许的期间保存记录。 劳动监察处负责检查和提供建议。个人劳动争议通常须先进行强制调解,再提交劳动法院(Tribunal du Travail);骚扰、暴力或勒索等特定事项例外。劳动法院一审判决金额不超过6,000欧元时为终审;超过该金额的请求通常可以上诉。集体争议可先走友好解决或集体协议程序,之后提交高等仲裁法院(Cour supérieure d’arbitrage)。 组织变更可能涉及裁撤职位(suppression d’emploi)或裁员(compression);法定解雇顺序须考虑身份、居住地和国籍。因经济原因被解雇的员工可能享有六个月优先再雇用权,相关顺序反向适用,并有四日答复期限。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rupture conventionnelle)须有书面协议、至少一次事前会谈、不得强迫终止、七个日历日撤回期,并由劳动监察处核准。终止最早只能在核准后的次日生效。服务年限不足两年时,最低付款为每年四分之一月工资;两年及以上时,至少按适用的法定最低标准支付,并须在一个月内付清。有关该终止方式的争议可在六个月内提交劳动法院。这些雇主义务构成一套关联流程,涵盖招聘许可、合同和社会登记、持续合规、员工代表、健康保障,以及争议或组织变更的既定程序。
在摩纳哥担任雇主
在摩纳哥,雇主负责招聘、管理和支付员工,并履行合同、工时、社会缴费、数据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义务。就业服务处、劳动局、劳动监察处、职业医学办公室和摩纳哥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共同承担相关职能。雇主还须处理员工代表、争议程序及依法受控的组织变更。
提示
把在摩纳哥雇人视为一套关联流程,而不是只签合同。首位员工开工前,应落实招聘、许可、工资、工时、健康保护、数据处理和员工代表安排。每项期限、批准、员工身份和组织决定都应保留书面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