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国家包括作出公共决策、实施法律、提供服务、管理公共资金和代表国家的机构。 宪法是巴拿马的基本法律框架,规定主要机构、公共权力、权利以及国家的职责。 三大主要分支是行政、立法和司法。行政部门执行公共政策,国民议会制定法律,法院解释和适用法律。 总统与部长及其他公共机构共同领导行政部门。公共机构负责的领域可能包括卫生、教育、交通、安全、社会保障和公共工程。 国民议会是巴拿马的国家立法机构。议员讨论法律、批准国家预算并履行监督职能。 司法部门包括解决争议并裁定是否违法的法院。其工作与一般行政机关分开。 巴拿马划分为省和其他地方行政区域。市镇和地方主管机关处理社区事务,例如地方服务、许可、公共空间和某些基础设施需求。 人们通过证件、登记、申请、公共服务、税务、许可、投诉和法律程序与国家机构打交道。具体负责的机关取决于事项内容和政府层级。 国家体系可以让共同需求更容易得到组织,但手续可能需要时间,规则也可能难以理解。实际的第一步是先确定涉及的具体服务、机关、文件和程序,再提交材料。
在巴拿马的国家机构
在巴拿马,国家是组织国家事务、实施法律、提供服务和保护权利的公共体系。巴拿马实行民主共和国制度,国家机构、省、市镇和公共机关共同承担这些职责。
提示
在巴拿马,应先找到负责你具体需求的公共机关,因为国家机构和市镇承担不同职责。保存申请、身份证明、收据和书面答复的副本,以便清楚地跟进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