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在安道尔

安道尔政治结合了国家机构、共同国家元首和选举产生的教区当局。安道尔是一个依据1993年宪法治理的议会制共治公国:乌赫尔主教和法国总统共同担任国家元首,大公议会制定法律,政府管理公共行政。选举决定大公议会和七个教区议会中的代表组成。

提示

先确定权力层级:国家法律和国家行政管理属于国家机构,地方事务属于相关教区议会。在评估代表性或准备投票时,应区分大公议会选举和教区选举,并且不要假定替代性投票方式无需核实条件即可使用。

国家

安道尔是一个议会制共治公国,1993年宪法是其最高法律规范。国家元首由乌赫尔主教和法国总统共同担任,总委员会负责立法,政府负责国家行政管理。七个拥有各自堂区委员会的堂区构成对国家层级的补充。

选举

在安道尔的选举中,符合资格的选民选出总委员会(Consell General)(General Council (Consell General))成员和七个教区委员会成员。全国大选(Eleccions generals)(general elections (Eleccions generals))将各教区(parròquies)(parish (parròquies))的14个席位与全国名单的14个席位结合起来;在市政选举(Eleccions comunals)(municipal elections (Eleccions comunals))中,公民直接选出教区委员会。投票通常在周日09:00至19:00亲自进行;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以通过司法存放投票(vot per dipòsit judicial)(judicial deposit (vot per dipòsit judicial))或委托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