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全国议会选举采用300个单议席地域选区。每个选区由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胜出。女性可竞选这些普通席位;议员另通过单一可转移投票的比例代表制,选出50名妇女保留席位议员。总统由议员间接选出。议会选举后,总统任命看似获得多数支持的议员为总理;大选结果公布后30天内须召集议会。 孟加拉国选举委员会是独立的宪法机构,负责全国选举及许多地方选举。委员会由首席选举专员和最多四名其他选举专员组成,任期均为五年。选举委员会秘书处及地区、县、乌帕齐拉和警察分局选举办公室提供支持;选区选举官负责选区程序,投票站主任负责各投票站事务。市政公司、市镇、联合会、乌帕齐拉议会、县及三个山区县议会的地方选举,分别依其法律和规则办理,因此程序不会自动与议会选举一致。 选民须为孟加拉国公民、年满18岁,并在相关选区居住或依法视为居住于该选区。法院认定为精神失常,以及依据《孟加拉国合作者令》被判某些罪名者,可能被取消投票资格。投票权取决于是否列入最终选民名册;仅持有国民身份证并不自动证明享有该资格。登记通常通过家庭资料采集、填写Form-2、拍照、在登记中心采集指纹,再进行生物识别重复登记核查。选民名册草案公布后,有15天时间提出申诉、异议和更正,之后编制最终名册。符合资格但未列入名册者,可按规定表格,通过地区选举程序申请补登。更正费用按官方收费表执行;如果错误由主管机关造成,可能无需收费。 议会候选人须为孟加拉国公民、年满25岁,并列入任一选区的选民名册。候选人须获已登记政党提名,也可作为独立候选人参选,并须有一名提名人和一名附议人。取消资格的情况包括精神失常、未解除的破产状态、效忠外国、相关定罪及担任有薪公职。一名候选人最多可在三个选区参选。提名程序包括提交、审查、退出和投票;投票通常在提名审查后至少15天举行。 政党须在选举委员会登记。政党可通过赢得议席,或在其参选的选区中获得至少5%的选票而符合资格;也可满足组织结构要求:组织须覆盖至少三分之一的行政区,以及至少100个乌帕齐拉或大城市警察分局,并且每个此类单位至少有200名选民党员。党章须规定民主的内部选举。登记政党还须在2030年前达到委员会职位中女性占33%的目标;被禁政党不得登记。 候选人须缴纳50,000塔卡提名保证金。所得选票少于总票数八分之一时,保证金将被没收。竞选开支上限为每名选民10塔卡或250万塔卡,以较高者为准。候选人在提名时须披露资金来源、资产和所得税资料,使用指定银行的独立账户,并在30天内提交附宣誓书的开支申报。政党须在90天内提交开支报告。选举委员会的行为准则规范竞选活动;贿赂、冒充选民、不当影响、恐吓及破坏投票保密可能导致刑事后果。如果官员影响选举,或不当行为、胁迫、恐吓、暴力或其他严重干扰使投票无法公平合法进行,委员会可撤换相关官员、停止投票或命令重新投票。 投票采用秘密投票,可使用纸质选票,或在适用时使用选举委员会授权的电子投票机。工作人员对照选民名册核验身份、涂抹不褪色墨水、记录选民编号和姓名、标记名册,并完成规定的选票存根记录。选民在所选候选人的姓名和标志旁作标记、折叠选票并投入票箱后离开。候选人、选举代理人、投票站代理人和获认可的观察员可依适用规则进行观察。失明或其他行动受限的选民可由陪同者协助。残障、患病或年长选民可能获得上门生物识别登记服务;选民或投票中心信息可通过选举委员会及国民身份证服务查询,选举委员会热线为105。 邮寄投票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群体,并非不受限制的远程投票方式。符合条件者可能包括被派往投票站以外地点执行选举工作的人员、选民名册法律规定的特定类别,以及海外孟加拉国选民。申请通常须遵循该次选举的截止日期,通常为第11条通知发布后15天内;投票工作人员则须在受任后尽快申请。选区选举官寄送选票,选民按规定标记选票、附上所需证明并寄回。2026年Postal Vote BD和OCV-ICPV程序针对特定选举,不应视为永久的一般规则。 投票结束后,投票站主任须立即在候选人或其代理人在场时计票。没有官方印记、标记不清或有多个标记、带有额外标记或附有可识别身份物品的选票会被拒收。工作人员制作计票表和选票记录,封存资料;在场代理人可取得副本。选区选举官汇总各站结果及按时送达的邮寄选票,也可更正投票站层级错误排除的选票。要求重新计票须提出合理的书面异议,或由选举委员会指示。 选区选举官宣布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并公布列出各候选人票数的通知。选举结果送交选举委员会,由委员会在《政府公报》刊登当选者。选举记录保存一年;非选票文件可在规定费用和条件下查阅。只有候选人可向高等法院分庭提出议会选举诉讼。可能的裁决包括驳回诉讼、宣布当选人的选举无效、宣布另一候选人当选或宣布选举无效。如果获准上诉,可在30天内上诉至上诉分庭。现行法院指示可能延迟议席结果或《政府公报》刊登。若投票中断或无法公平继续,投票站主任可停止或暂缓投票,选举委员会也可命令重新投票;所有符合资格的选民可再次投票,先前投出的选票不计入。
孟加拉国选举
孟加拉国选举让符合资格的选民选出国民议会(国家议会)及地方议会的代表。选举委员会负责选民名册、选区、投票、计票和正式结果。孟加拉国通过地域选区直接选出300名议会议员,另有50个妇女保留席位,由议员按比例代表制选出。
提示
在孟加拉国参与选举时,应把最终选民名册和选举委员会的最新通知作为实际办理依据。无论是投票、参选还是协助政党,都应及早记录截止日期和正式文件要求,因为漏列名册、提名要求、开支申报或选举诉讼期限,可能使原本可行的选择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