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与经营者的真实姓名不同时,必须向 CIPO 登记。个人申请人使用 BN1 表格,公司或合伙企业使用 BN2,公司使用 BN3。可以电子提交,但表格必须打印、签署并递交给 CIPO。以未登记的企业名称经营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名称不得与已有登记名称相同或容易混淆,也不得造成与国家、政党、大学或专业协会存在误导性关联的印象。公司名称必须包含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Ltd.、Corp. 或 Inc.;这些词不属于企业名称登记内容。 《1994年公司法》规定了私人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非营利公司和外部公司。外部公司是指在多米尼克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国际商业公司(IBC)受到特定限制:不得与在多米尼克有住所或居住的人开展业务,不得持有当地不动产,也不得接受银行存款或签订保险合同。公司注册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心智健全且未破产。公司注册使用表格1,每名董事还须提交表格9A。CIPO 登记会创设独立法律实体;有限责任结构可使所有者免于承担部分公司义务。 CIPO 收费包括:企业名称申请 EC$70,详情说明 EC$20,每份法定声明 EC$10。企业名称年度费为 EC$50,须于4月2日缴纳;年度申报费为 EC$10。公司注册费为 EC$750,非营利公司注册费为 EC$150。股本不超过 EC$49,999 的公司年度费为 EC$200;股本为 EC$50,000 至 EC$100,000 的为 EC$500;EC$100,001 至 EC$200,000 的为 EC$700;超过 EC$200,000 后,每增加 EC$100,000 收取 EC$100。外部公司证书费用为 EC$3,000,年度申报费为 EC$100。 所有企业,无论规模或类型如何,均须在经营前向 IRD 登记,并以书面报告开始经营的日期。企业须保存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并依据《所得税法》提交年度申报。CIPO 会将已注册公司的信息发送给 IRD,以便登记纳税人。自雇经营者须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税收入 EC$0 至 EC$30,000 的税率为0%;EC$30,001 至 EC$50,000 为15%;EC$50,001 至 EC$80,000 为25%;超过 EC$80,000 为35%。公司按净利润的25%纳税。公司分期缴税比例为25%、35%和40%;所得税申报须在财年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 应税供应额超过 EC$250,000 时,须登记增值税(VAT)。标准 VAT 税率为15%;住宿和潜水服务适用10%,部分供应适用零税率。VAT 申报和缴款须于次月20日前完成,标价必须含 VAT。逾期申报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收取 EC$100;逾期缴款加收10%,利息为每月1%。 许可取决于经营活动和场所。营业场所可能需要 Parlour 或 Store Licence,费用依据交易存货价值计算。对于畜牧业或在多米尼克生产的商品,IRD 出具的声明可以替代该许可。专业执业、酒类销售、渔业和受监管行业可能需要单独批准,包括专业执照、酒类或行业许可,或渔业局许可。建设或改造场所可能需要规划许可。其他批准要求视经营活动而定。 多米尼克社会保障局(Dominica Social Security,DSS)的登记适用于通常居住在多米尼克、从事就业且年龄在16至65岁的自雇人士。申请可能需要出生证明原件、适用时的结婚证,以及收入证明。雇主须在雇用员工后七日内登记。公司登记需要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和注册办事处通知。企业名称申请须注明名称、经营活动、主要营业地点和经营者;合伙企业申请须由所有合伙人签署。 实际的创业次序通常是:在 CIPO 登记企业名称或注册公司;向 IRD 登记;需要时登记 VAT;登记 DSS;然后取得土地、工作、规划、渔业或行业许可。多米尼克没有一般性的外国企业所有权限制,但非国民的工作和土地取得另有条件。取得超过三英亩商业用地或超过一英亩住宅用地前,必须取得外国人土地持有许可(Alien Land Holding Licence)。许可费为物业价值的10%,且不可转让。 小企业支持单位(Small Business Support Unit,SBSU)为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提供政府小企业援助计划。支持可能包括财务管理、营销、客户服务、企业管理、法律事务、时间管理、业务连续性和受托责任培训,以及咨询、倡导和实际协助。补助、培训名额和融资取决于各计划的资格规定和可用情况。多米尼克投资局(Invest Dominica Authority,IDA)支持新设或扩张企业,涉及有机农业综合经营、水产养殖、旅游、知识服务、可再生能源、制造、农产品加工、信息和通信技术及其他服务。符合条件的本地或外国企业可能获得最长15年或20年的免税期、全额利润汇回以及免征资本利得税等优惠。申请人提交申请和证明文件;IDA 审核并提出建议,由内阁作出决定。是否批准取决于项目、行业和具体条件。 经营期间,公司须报告董事或注册办事处等变更,并履行年度申报、年度账目或偿付能力证明、税务记录、VAT 记录和 DSS 义务。遇到知识产权或品牌事务时,CIPO 也可提供相关保护服务,但知识产权与企业登记是不同事项。公司可以通过股份转让继续经营。清算关闭公司须提交清算人账目和最终审计账目。IBC 解散须向 CIPO 提交文件,也可能有恢复登记程序。经审查的官方材料并未确立统一的企业名称注销程序,因此应向负责机构核实现行办法。注销企业名称并不能自动证明税务或 DSS 义务已经终止。正式费用和法定期限已有文件规定,但行业许可处理时间、补助金额、融资条件和企业名称注销时间须针对具体情况确认。
多米尼克的企业经营
在多米尼克创办和经营企业,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在公司与知识产权局(Companie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CIPO)及税务局(Inland Revenue Division,IRD)登记,并取得与经营活动相对应的许可。常见形式包括独资经营、合伙企业、私人或公众有限责任公司、非营利公司、外部公司和国际商业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IBC)。登记后仍须履行税务、社会保障、记录保存和年度申报义务。
提示
把在多米尼克创办企业视为一连串相互关联的步骤:先选择法律形式和名称,再办理 IRD、VAT、DSS 登记及经营活动所需的许可,然后才开始营业。独资经营或合伙企业可能适合由业主直接经营的简单业务;若独立法律身份、可能的有限责任或持续经营很重要,公司额外的费用和申报义务可能值得承担。在相关批准确认前,不要把补助、免税期或外国人土地和工作许可纳入确定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