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家庭法》规范婚姻、亲子关系、经济扶养和若干儿童保护形式。大家庭承担了大量日常照护,包括提供食物、获取医疗服务和上学。塞内加尔2023年EDS调查显示,生育率约为每名妇女生育4.0名子女;2023年人口普查数据为4.2。多配偶结合仍很常见:2023年EDS记录,15至49岁女性中有29%、男性中有12%处于多配偶结合;人口普查发现,已婚人口中35.2%处于多配偶婚姻。相当一部分婚姻没有向国家登记。 民事婚姻在市镇由officier de l'état civil(民事登记官)主持。法律认可的婚姻选择为一夫一妻、有限多妻或多妻;若没有登记选择,《家庭法》规定默认适用多妻制,妻子人数最多为四人。通常最低年龄为男性超过18岁、女性超过16岁,但可能获准豁免。未成年人须取得行使puissance paternelle(父母法定权力)者所要求的同意。双方可以约定嫁妆,嫁妆归妻子所有。 每次出生、结婚和死亡都必须向民事登记机关登记。出生应在一个月内由父母、亲属、医生、助产士或接生人员申报。出生登记本身免费,领取副本可能收费。逾期申报可能需要法院裁决。死亡也应在一个月内申报;医院须在24小时内报告死亡。死亡记录与出生记录关联,可申请死亡证明或摘录。文件缺失、路途遥远和当地登记覆盖不均,都会拖延取得正式记录。 配偶有义务供养子女,并承担扶养、抚育和教育责任。法律规定父母共同承担亲权,但婚姻存续期间的传统家庭角色可能让父亲在实际中占据更强地位。若某项决定损害子女福祉,母亲可以请求法院纠正。obligation alimentaire(法定家庭扶养义务)可适用于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收养亲属之间的扶养:一方有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有足够资源时,即可能承担义务。扶养可以用金钱支付,也可直接提供;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通常需通过法院执行。 tutelle(法定监护)适用于父母双方均已去世、亲子关系未确定或父母无法履行照护责任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居住地的juge des tutelles(监护法官)和conseil de famille(家庭委员会)可能参与处理。adoption plénière(完全收养)取代原有亲子关系,建立与出生亲子关系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且不可撤销。adoption limitée(有限收养)保留原家庭关系,严重原因下可以撤销。超过15岁的儿童必须亲自同意;同意可在法官、公证人或领事机关面前作出。三个月内可以撤回同意;安置由主管法院裁定。 儿童保护服务包括社会服务机构、少年法庭、在家庭环境中提供教育支持的AEMO服务,以及Direction générale de la Protection judiciaire et sociale(司法与社会保护总局)。这些机构处理威胁儿童健康、安全、道德或发展的情况,包括家庭暴力、剥削、强迫乞讨、童婚和女性生殖器切割。家庭也可通过Programme national de bourses de sécurité familiale(国家家庭安全补助计划)和国家社会登记系统申请针对性援助。这些项目并未覆盖所有家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称全国儿童覆盖率为12.5%,2024年的评估发现儿童多维贫困率为50.7%,货币贫困率为43.3%。 离婚可以通过双方协议或诉讼进行。法院依据儿童福祉决定监护权,可规定探视权或将照护交由第三人。分居裁判会减轻婚姻的法律效力,但不会结束婚姻。父母一方去世后,保护可通过监护、亲属或社会服务继续提供。家庭危机发生时,应根据具体问题和家庭住址确定联系相应市镇、法院、社会服务机构或儿童保护机构。
塞内加尔的家庭
塞内加尔的家庭生活既受正式家庭法规范,也依赖大家庭和非正式照护安排。婚姻、亲子关系、扶养、监护、收养、分居和死亡都会带来具体权利、义务和程序。民事登记为出生、婚姻和死亡提供正式记录,但部分地区取得记录仍不容易。
提示
将出生、婚姻和死亡文件及其副本放在一起保管,因为记录缺失可能耽误上学、医疗、诉讼和家庭扶助。谨慎决定婚姻安排,并记录选择的法定婚姻形式;不要假定未登记婚姻与民事婚姻具有同等证明效力。若照护、扶养或安全出现问题,应联系相关法院、社会服务机构或儿童保护机构,而不要只依赖非正式家庭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