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框架是《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典》,于2016年7月23日以第1329号法典通过,取代1997年法典。宪法、总统和政府文件、一般、行业和地区协议、集体协议、个人合同以及已认可的国际条约共同补充该法典。劳动、移民与就业人口部、国家劳动、移民与就业监督局、地方行政机构、法院和工会分别承担监督、行政、代表和争议处理职能。 法律保护自由择业,并禁止因国籍、种族、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社会地位、教育或财产状况而歧视。禁止强迫劳动,但军事服役、紧急状态以及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所需的劳动等情形除外。所有劳动关系均适用同工同酬和法定最低保障。合同或集体协议可以改善这些保障,但不得合法地将其降低。 劳动者一般须年满15岁。14至16岁的学生只能在法律允许的特殊情形下工作;未满14岁的儿童只能经父母同意参与创意活动,且不得受到伤害。塔吉克斯坦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因此其规定可能与《劳动法典》的一般最低就业年龄规则存在差异;雇主和家庭应针对具体活动核实适用年龄和工作限制。 劳动合同应书面制作两份,载明雇主和劳动者、工作地点、职位、开始日期、期限、工时、休假、工资、权利和义务、变更和终止规则、保障、保险及责任。雇主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发雇用文件,并告知劳动者。即使雇主未完成规定的书面手续,开始工作也可能建立劳动关系。就业持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时通常须填写劳动记录簿;但为私人个人从事家务或居家工作除外。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通常形式。固定期限合同一般至少持续一年,且须有合法理由,例如替代缺勤员工、完成特定工作或从事季节性工作。雇主不得利用固定期限合同规避就业保障。固定期限届满当日,如双方均未要求终止,劳动关系转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最长三个月,但若干群体不得适用,包括未满18岁的劳动者、毕业后一年内首次从事本专业工作者、竞聘任命人员以及调岗人员。 正常工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特定情况下可缩短工时但不减薪,包括未成年人、部分残障劳动者以及从事某些危险或特殊职业者。从事有害条件的工作以及某些医疗或教育工作,每周工时限制为35小时。夜间工作为22:00至06:00;夜间工时至少占一半的班次应缩短一小时。每日休息至少12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通常有两天休息,六天工作制有一天休息。最迟每工作四小时须提供用餐休息,最长两小时,通常不计薪。 加班须有法律规定的例外理由、取得劳动者同意,并与劳动者代表协商。连续两天加班总计最多四小时;繁重或有害工作最多两小时;全年最多120小时。禁止12小时班次以及特别繁重或有害工作的加班。一般禁止周末和公共假日工作,但紧急情况、事故、不可避免的运营需要及基本服务等情形除外。夜间工作工资至少为正常标准的1.5倍;加班、周末和公共假日工作至少为正常标准的两倍;部分加班可改为安排补休。 年假至少为24个日历日。未满18岁的劳动者有30天假期;I组或II组残障劳动者42天;III组残障劳动者35天;农业劳动者至少28天。危险或繁重工作、某些特殊职业和气候不利地区可适用额外休假。公共假日、患病和产假不从年假中扣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并须不迟于休假开始前一周支付;雇主应至少提前15天通知劳动者休假日期。转移休假属于例外情形,须经同意;劳动关系结束时通常应支付未休假期工资。 工资由合同或集体文件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最低工资。自2026年9月1日起,全国最低月工资为1,300塔吉克斯坦索莫尼(TJS)。津贴、社会福利和加班加点工资须在最低工资之外另行计算。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两次,最后工资须在最后工作日结清。延迟支付时,每延迟一天须按银行利率增加付款义务。工资以本国货币支付;实物支付须经同意,且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工资扣款通常不得超过20%;法定情形下上限提高至50%,特定索赔可达70%。政府系数可能为气候和高山地区增加补偿。 雇主须提供约定工作、工资、安全卫生条件、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休假、工时记录、培训、数据保护及事故调查。劳动者须遵守工作和内部规定、安全指引,并报告危害和事故。雇主承担主要职业安全义务,包括提供个人防护设备、指导、体检、事故和职业病保险,以及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认证。劳动者可要求提供信息和检查;书面通知后,可拒绝立即构成危险的工作。因安全缺陷停工时,可能适用工资保障。造成残障的工伤可能须支付至少相当于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补偿;死亡时可能须向受抚养人支付至少60个月平均工资。 怀孕和育儿受到特定保护。产假为分娩前70天、分娩后70天;难产时延至产后86天,多胎时为110天,福利由国家社会保险支付。带薪育儿假持续至孩子一岁六个月;无薪假可延至三岁。育儿假期间可兼职或居家工作,并继续领取福利。不得安排怀孕劳动者从事夜班、加班、周末或公共假日工作,也不得安排商务出差。孩子未满一岁六个月时,每三小时至少提供一次育儿休息;一个孩子至少30分钟,两个或以上至少一小时,且计为带薪时间。 未满18岁的劳动者不得从事繁重、地下、有害或危险工作,且须进行入职前和每年体检。14至16岁劳动者每周工时上限为24小时,16至18岁为35小时。I组或II组残障劳动者每周最多工作36小时,每天六小时;夜间工作、加班和出差须取得书面同意及医疗许可。 劳动者可加入或成立工会;工会或选举产生的代表可以提供劳动者代表。双边工作场所委员会可处理就业问题。国家层面的三方委员会由政府、塔吉克斯坦独立工会联合会和共和国雇主协会组成。一般、行业和地区协议以及集体协议可规定更优条件。无论雇主法律形式如何,均可订立集体协议;十日内登记仅具声明性。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无效。劳动部报告称,2025年有17,018份集体协议,覆盖符合签约条件机构的88.7%。 劳动关系可因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就无固定期限合同提前两周书面通知,或法定雇主事由而终止。雇主事由包括清算、裁员、所有权变更、资格或健康不适任、屡次违规、无正当理由缺勤超过三小时、患病超过四个月、醉酒、盗窃、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泄密及试用不合格。劳动者患病、休假或出差期间,通常不得由雇主终止劳动关系,清算除外。裁员时先考虑资格和生产力,再考虑社会因素。计划终止前至少两周须通知劳动者代表;代表须在10日内答复。清算或裁员须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不适任须提前一个月。法定情形可能须支付至少三个月平均工资的遣散费,并在最后工作日交付工资和文件。 个人争议可直接提交法院,或先交由由双方人数相等代表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委员会应在七个日历日内成立。提交委员会的请求通常适用三个月期限;恢复职务请求须在终止文件签发后一个月内提出;其他法院请求适用三年期限。非法解雇或调岗可能导致恢复职务、补发工资及费用,并可能赔偿非物质损害。集体争议通常从劳动者书面要求开始,接着进行代表协商,然后调解、和解、劳动仲裁或诉讼。罢工属自愿行为,合法参与不构成纪律违规,但罢工期间通常不计薪;非法罢工可能带来纪律风险。 劳动者可根据问题联系国家劳动、移民与就业监督局、地方主管部门、工会、调解委员会或法院。塔吉克斯坦已批准多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涉及强迫劳动、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同工同酬、歧视、职业安全、劳动监察和童工。国际劳工组织报告指出,国内实践与第81号《劳动监察公约》之间仍有差距;目前也没有证据显示计划中的专项检查安排已经完成。因此,劳动者如能持有书面合同、就业记录、工资记录和社会保险证明,正式权利会更容易落实。季节性农业、建筑、服务业和家务工作中仍有大量非正式就业,获取社会保护和正式救济可能较困难。
塔吉克斯坦的劳动法
塔吉克斯坦劳动法规范私人和公共机构、个体企业、家庭以及居家工作中的雇佣劳动,并为合同、工资、工时、休假、安全、代表和终止劳动关系设定最低标准。一般而言,个人或集体协议不得降低就业保障,但可以约定更优条件。
提示
在塔吉克斯坦,书面合同、工资记录、工时记录和社会保险凭证是落实劳动权利的基础。按法定最低标准核对工资、工时、休假、安全和终止程序,并在争议升级前保存证据。根据问题性质和适用期限,选择工会、调解委员会、国家劳动、移民与就业监督局或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