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的政治制度以1995年宪法为基础,该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联邦机构负责国防、外交、货币以及州际事务等全国性事项。各州在宪法框架内管理本州的法律、预算、税收、公共服务和州警察。亚的斯亚贝巴和德雷达瓦属于特许城市行政机构。 选举是产生人民代表院(House of Peoples’ Representatives)和各州议会(Regional State Councils)代表的主要程序。根据适用程序,埃塞俄比亚还会举行补选、重新选举和公民投票。埃塞俄比亚国家选举委员会(National Electoral Board of Ethiopia),简称 NEBE,负责规划和管理选举、登记选民和候选人、认证选举结果以及处理选举投诉。投票通常是直接、自由、秘密且平等的,但能否参与取决于是否在期限内完成登记、出示所需文件并到达指定投票站。因此,国家结构和选举所回答的问题不同:国家结构决定公共权力如何组织,选举则决定选民如何在这一制度内选择代表。
政治与选举在埃塞俄比亚
埃塞俄比亚的政治涉及国家组织以及选举代表所采用的程序。埃塞俄比亚是一个联邦民主共和国,联邦政府与各州和特许城市行政机构共享公共权力。国家和地方代表的选举由埃塞俄比亚国家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
提示
先根据事项所涉及的政府层级进行分类,然后确定相关的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的代表。如果你计划投票,应将 NEBE 的期限、所需文件和指定投票站视为实际前提,并在投票日前逐项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