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政府负责列为联合事务的事项,包括宪法、外交、国防与安全、警察、紧急权力、公民身份、移民、外部借款与贸易、海关和所得税、货币与银行、港口、电信、高等教育、石油和天然气、民航、统计及上诉法院。桑给巴尔通过桑给巴尔革命政府、桑给巴尔总统、革命委员会和众议院管理非联合事务。因此,两个宪制体系不能被视为同一套统一行政结构。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副总统协助联合政府行政工作,总理负责协调政府事务。内阁和各部委落实国家政策。议会(Bunge)由总统和国民议会组成,负责立法、批准年度预算和发展计划、审查政府工作,并通过公共账目委员会和地方当局账目委员会等委员会审议条约。桑给巴尔众议院为桑给巴尔的非联合事务立法、批准预算并履行监督职责。 坦桑尼亚司法体系包括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上诉法院、坦桑尼亚高等法院、桑给巴尔高等法院、常驻治安法官法院、地区法院、初级法院、区级法庭和其他准司法机构。正确的法院和上诉路径取决于事项、地域和审理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上诉法院审理来自大陆和桑给巴尔高等法院的上诉。 坦桑尼亚大陆的地域行政层级依次包括大区、区、城市或乡村议会、区级行政区,以及村庄或街道。目前坦桑尼亚大陆有26个大区和126个地方政府机构。城市议会包括市议会、市镇议会和城镇议会。地方议会(亦称Halmashauri)负责规划地方服务、管理地方财政并支持服务提供。大区专员和大区秘书处协调大区政府;议会主任负责地方议会的技术行政。桑给巴尔有自己的大区、区、市镇、城镇和区级议会以及Shehia基层结构,不应假设名称和职责与大陆相同。 公共服务应由哪个办公室办理,取决于事项、是否属于联合事务、事项涉及坦桑尼亚大陆还是桑给巴尔、申请人的居住地和身份,以及相关行业。适当渠道可能是部委或机构、大区秘书处、地方议会、桑给巴尔机关或政府电子服务门户。费用、许可证、税费和截止日期由适用法律、收费表和主管机关决定。坦桑尼亚没有适用于所有程序的全国统一收费表或服务时限。 财政年度从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6/27预算计划支出约62.334万亿TZS,预计国内收入约46.79万亿TZS,预计税收收入约36.99万亿TZS,预计赤字约7.71万亿TZS。地方政府收入约1.977万亿TZS。财政部通过合并基金和议会拨款管理国家公共财政。坦桑尼亚税务局负责税收和海关;地方当局征收自有收入并接收拨款。 公共采购受《2023年公共采购法》管辖。公共采购监管局(PPRA)监督合法性、竞争、透明度和物有所值;NeST支持电子采购流程。审计长通过坦桑尼亚国家审计办公室审计部委、部门、机构、公共机关、地方当局、司法机构、国民议会和由捐助方资助的项目。审计报告提交议会。预防和打击腐败局(PCCB,又称TAKUKURU)负责腐败预防和执法。伦理秘书处处理资产、利益和债务申报及相关伦理投诉。人权与善政委员会(CHRAGG)处理人权、善治和行政失当;桑给巴尔另设公共领导人伦理委员会。 政府门户网站、议会、总统府(Ikulu)、各部委和机构门户提供公共信息和通信。坦桑尼亚通信监管局(TCRA)监管电子和邮政通信及广播,包括许可证、资费、频率、标准和消费者投诉。在线媒体许可和内容规定可能变化,应按负责机关的现行要求核实。 国防、国家安全和警察事务属于联合职责。国防部和坦桑尼亚人民国防军负责保护宪法、主权和边界,也可在灾害期间支持民事机关。内政部主管坦桑尼亚警察部队、监狱、消防与救援、移民、难民事务、国家身份识别局(NIDA)的身份职能及登记社团。警察部队维持公共秩序并调查犯罪;移民机关负责出入境、居留、国籍和边境事务。紧急电话为警察112、PCCB 113、消防与救援114。 宪法权利包括平等、诉诸法律程序、请愿或投诉,以及依适用法律获取公共信息。义务包括守法、缴纳合法税费、在要求时登记身份或身份状态,并配合合法行政程序。这些权利并不普遍保证立即作出决定或提供服务。提交请求前,应确定负责机关、适用的地域体系及所需文件。
坦桑尼亚的国家体制
坦桑尼亚以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形式组织,由坦桑尼亚大陆和桑给巴尔组成,并设有各自的宪法与行政机构。1977年《宪法》管辖联合体,桑给巴尔另有1984年《宪法》;职责依事项属于联合事务还是非联合事务而变化。国家权力涵盖国家和地方行政、公共财政、监督、公共交流、法院、警察、移民和国防。
提示
在坦桑尼亚办理公共事务时,应先确定事项性质、地域体系和主管机关,再采取行动。确认事项属于联合机关、坦桑尼亚大陆行政部门还是桑给巴尔机关,然后核实适用文件、费用和截止日期。保留每次提交和升级处理的书面凭据,因为服务时限并不统一,也通常不能保证立即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