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马力诺没有涵盖所有动物种类的统一宠物门户或单一主管机关。社会保障局(Istituto per la Sicurezza Sociale,ISS)及其兽医和公共卫生部门,与犬类数量管制服务(Servizio per il controllo della popolazione canina)、城堡区议会(Giunte di Castello)、民事警察(Polizia Civile)和宪兵队(Gendarmerie)协作。许多实际照护和身份识别工作由私人兽医承担。 购买或接收动物的人须对其健康、福利和管控负责。幼犬未满两个月不得转让。未满18岁的买家须取得明确的父母同意。已查阅资料未显示一般私人宠物饲养许可证,但商业活动、收容所和特殊情形可能需要向兽医卫生与食品卫生办公室(U.O.S. Sanità Veterinaria e Igiene Alimentare)申报,并配备合格人员、合适场所和动物移动登记簿。取得动物时,应核实卖家或繁育者、兽医记录、身份识别、疫苗接种情况和狂犬病状况。APAS在当地经营猫狗收容所,但须直接确认收容和领养条件;收容并非自动保证。 按现行法律,狗须在出生后第30天前登记入犬只登记册(Anagrafe canina)。死亡或转让须在30天内申报。身份识别由兽医或ISS服务办理,通常采用植入芯片。公开参考费约为14欧元,含芯片和数据库登记,但应核实当前费用。ISS数据库流程也支持狗、猫和雪貂。已查阅资料无法证明猫普遍强制登记,因此应针对动物和具体情形核实适用程序。 饲主须提供合适的食物和饮水,满足动物的种类特性与行为需求,允许适当活动、防止逃逸并提供庇护。禁止长期或系统性拴链。禁止弃养、虐待、使用电击或钉刺装置进行痛苦训练,以及为攻击性目的繁育动物。除有治疗需要外,禁止为美容目的进行断尾、剪耳或切除声带手术。动物造成损害或伤害时,饲主须承担责任;主管机关可检查、要求纠正或扣押动物。虐待、弃养、违反福利规定,以及商业或收容场所不合规,都可能导致刑事或行政处罚。 在城镇及其他开放公共场所遛狗时,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两米。照管者须随身携带口套,并在动物有风险或主管机关要求时使用;还须清理粪便并携带所需工具。是否可进入公共场所由场所经营者决定。狗须牵绳,必要时戴口套;猫和其他宠物应乘坐运输箱。公共交通须遵守这些管理规定,出租车可拒载动物。导盲犬必须获准进入。 根据第54/1991号法律,年满六个月的狗须接种狂犬病疫苗,并持狂犬病证明登记。应向主管部门核实最新通知、费用和兽医指示,因为已查阅资料未涵盖所有现行行政细节。发生咬伤后,2012年7月30日第101号法律现行文本规定观察10天并登记攻击事件,可能另有训练或保险措施。1991年的旧文本提到15天,因此具体个案适用的规定应由主管兽医机关确认。 旅行时,狗、猫和雪貂通常须先植入芯片、接种有效的狂犬病疫苗,并持有圣马力诺或欧盟认可的宠物护照。首次狂犬病疫苗在满12周或之后接种,并须等待21天。欧盟委员会将圣马力诺视为狂犬病状况等同的非欧盟领土,因此从圣马力诺进入欧盟通常不要求抗体滴度检测。目的地、过境地和承运方规定仍适用;普通非商业旅行通常限带五只宠物,除非符合例外。 日常费用包括兽医就诊、疫苗、食物、绝育、保险、寄养和旅行文件,金额因服务提供者和动物而异。根据1991年旧文本,狗走失或被盗须在三天内报告。若饲主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饲养,第54/1991号法律规定了交出动物程序:向犬类数量管制服务申请授权、提交证明,并等待最长30天的决定。国家须提供临时或长期收容,协会可通过协议参与。临时托管最多30天,饲主可能须承担收容、托管和治疗费用。弃养仍属违法。现有本地研究未能确定外来动物和CITES相关规定,须向主管机关核实。
圣马力诺宠物饲养
在圣马力诺饲养宠物涉及身份识别、动物福利、健康、公共场所管理和旅行义务。狗有较明确的法定制度,包括登记、植入芯片、狂犬病疫苗和通报义务;猫和雪貂的规定较为分散。饲主有责任防止动物伤人、弃养或逃逸;主管机关可以检查、采取措施或扣押动物。
提示
应将宠物饲养视为对记录、福利、公共场所管控、健康和费用的持续责任。转让前核实动物文件及自己提供适当照护的能力,之后持续更新身份识别、疫苗和通报事项。旅行和交出动物都要提前安排,因为运输和收容所接收都不是自动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