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事法律主要以《民法》及相關特別法為依據,規範私人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並不同於由國家追訴的犯罪。 契約是民事法律的核心部分。契約可以用書面、口頭或行為方式成立,但重要交易若留下清楚的書面紀錄,會比較安全。 常見民事爭議包括欠款、租賃、營造、買賣、服務、財產、借貸、事故及侵害他人權利所造成的損害。尋求救濟的一方通常需要證明協議內容、違約或損害,以及所受損失。 民事責任可能源於違反契約,或造成不法損害;後者通常稱為侵權行為。法律可能允許的救濟方式包括付款、修繕、返還財產、履行義務,或其他命令。 家庭與繼承事務也屬於台灣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但可能適用特別程序與文件。婚姻、離婚、親權責任、繼承與遺產債務都應特別審慎處理。 許多爭議可以從協商、書面請求或法院調解開始。調解可能協助當事人在不進入完整審判的情況下達成協議。 若案件進入法院,當事人會提出主張、抗辯、文件、證詞與其他證據。法院依適用法律及訴訟程序中採納的證據作出判決。 民事請求有程序要求與時效,會依請求類型而異。錯過期限可能使原本合理的請求無法成立,因此金額或後果重大時,應尋求合格法律意見。
台灣的民事法律
台灣的民事法律規範個人、家庭、房東、房客、買賣雙方與企業之間的私人爭議。涵蓋協議、財產、損害、家庭事務、繼承,以及請求付款或其他救濟的方式。
提示
處理台灣民事案件時,保存協議,並清楚記錄每個人承諾了什麼,以及後來發生了什麼。可先提出聚焦的書面請求或嘗試調解,但在重要期限前或提起訴訟前,應尋求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