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resa”一词可以指不同类型的有组织商业活动。在古巴,区分国有企业、私营公司和其他非国有形式非常重要。 国有企业实行公共所有制,在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其管理人员在分配给该实体的权限、计划和控制范围内开展运营。 私营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通常属于上述私营企业类别。此类企业具有独立于临时个人交易的法律身份,并且必须在获批准的形式和活动范围内运营。 合作社是成员依据合作社规则共同工作的组织。它们并不只是改了名称的普通私营公司,因为成员资格、决策和分配都遵循自身结构。 个人自营(trabajo por cuenta propia)是个人获授权开展的自营活动。它可能适合小型服务或贸易,但不同于成立公司,责任也可能直接由个人承担。 创办企业首先要确认拟开展的活动是否获准,以及哪种法律形式可以开展该活动。登记、税务身份、银行业务、会计、经营场所、行业审批和雇佣义务都可能需要处理。 企业必须有序记录收入、支出、采购、销售、员工和协议。将家庭资金与企业资金混在一起,会使经营表现难以判断,也难以履行义务。 雇佣员工所产生的责任不只是支付已完成工作的报酬。企业必须采用适当的雇佣关系,记录工作条件和付款,组织安全工作,并保存规定的记录。 古巴企业可能面临供应、运输、公用事业、设备、支付和融资渠道方面的实际限制。具有韧性的企业会从小规模开始,测试需求,保护现金,并避免作出依赖无法获得的投入品的承诺。 外国参与是一个独立且受控制的领域。外国访客或居民不应假定当地个人自营、公司所有权、投资或管理无需特定授权即可开展。
商业活动:在古巴
古巴的商业活动包括国有企业、私营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IPYMES)、合作社、个人自营以及其他获授权的经济主体。古巴并不针对所有活动采用同一种商业形式。正确的形式决定所有权、管理、雇佣、记录、税务和责任。
提示
只有在将业务活动与获授权的法律形式相匹配后,才应在古巴创办企业。在投入重要资金前,先测试真实客户是否愿意付款,并将企业记录与家庭财务分开。对于登记、税务、雇佣、财产或外国参与问题,应寻求合格的古巴专业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