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核实拟开展的活动、经营场所、拟采用的法律形式,以及负责日常管理的人。企业通常需要在卢森堡设有实体经营场所,具备适当基础设施、有效且持续的管理、良好的职业操守,并在要求时证明具备专业资质。某些偶发的欧盟服务,以及没有专业市场经营活动的私人商品销售,可能不受通常的许可要求约束。autorisation d'établissement 申请可通过 MyGuichet.lu 使用 LuxTrust 或电子身份证提交,也可邮寄至经济部主管部门。申请需缴纳 50 欧元的 chancery stamp(印花费)。完整申请通常最迟在三个月内处理;根据适用程序,届时未收到答复可能产生默示许可。持证人必须申报相关变更。许可上的二维条码必须显示在商业信函、电子邮件、网站、报价单、发票和销售点。对于公司,最终营业许可须在其章程提交至 Registre de commerce et des sociétés (RCS,卢森堡商业和公司登记处) 后签发。
卢森堡的企业经营
在卢森堡创办和经营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经营活动许可、法律形式并完成登记和持续申报。通常,商业、手工业、工业、运输及许多专业活动需要取得经济部颁发的 autorisation d'établissement(营业场所经营许可)。企业还可能负有税务、增值税、社会保障、会计和受益所有人申报义务。卢森堡创业之家、商会和手工业商会可为相关经营活动提供指导。
提示
将企业设立视为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决定:确定经营活动类别、落实合适的卢森堡经营场所、选择法律形式、取得许可并完成登记。合适的法律形式主要取决于个人责任、可用资本、参与人数、治理方式和税务处理。从第一天起,就把许可、税务、增值税、社会保障、会计和申报义务纳入同一份合规日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