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茨瓦纳的政治

博茨瓦纳的政治通过单一制宪政共和国组织起来,包括国家机构、地方当局和获得承认的传统机构。总统领导行政机关,议会制定法律并批准预算,法院适用宪法和其他法律。选举决定国民议会和地方当局的代表,而国民议会当选成员间接选出总统。

提示

应根据问题选择相应机构,不要把所有政治事务都视为总统或议会的责任。要区分国家政府、地方当局、法院和选举问题,也不要认为博茨瓦纳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

国家

博茨瓦纳是单一制宪政共和国,设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获认可的传统机构。总统行使行政权,议会制定法律并批准预算,独立法院适用宪法和其他法律。公共服务、财政、监督、信息和安全事务各有不同的机构程序。

选举

博茨瓦纳通过选区投票选出国民议会议员和地方政府成员。该国采用简单多数制,总统由国民议会当选议员间接选出。独立选举委员会负责选民登记、组织投票和公布结果。年满 18 岁且符合公民身份、居住、Omang 和登记要求的公民可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