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侣动物是指主要为家庭陪伴而非畜牧生产或其他商业目的而私人饲养的动物。南苏丹针对私人饲养的狗、猫和其他家养动物的正式制度仍有限。畜牧与渔业部(MLF)负责兽医服务和供应、兽医公共卫生、疾病监测及实验室服务。州动物资源与渔业部、县和地方当局可能承担职责,具体取决于地点、项目或服务。公共服务无法提供时,非政府组织和私人兽医会提供重要的实际支持。 南苏丹没有经核实的全国宠物领养、持证繁育、销售或正式所有权转让体系。常见途径包括当地私人转让、联系救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或寻求私人兽医诊所协助。接收动物前,应核实其来源、现任主人、健康状况、疫苗信息及可用的治疗记录。目前没有经核实的全国宠物登记、强制植入微芯片或统一宠物护照制度可提供一致的所有权记录。 基本照护包括安全住所、清洁饮水、适宜食物、寄生虫和疾病防控、疫苗计划,以及应急或撤离备用金。治疗间隔应听从兽医建议,因为会因动物、诊所和当地条件而异。未经专业建议,不要用人用药物替代兽药。大城镇以外的兽医服务尤其不稳定。已有记录的服务包括朱巴中央兽医诊断实验室、瓦乌和马拉卡勒的卫星兽医实验室、项目制社区动物卫生工作者、兽医卫生中心和兽医外勤单位。在朱巴,Leos兽医诊所和Anicare是私人服务的例子,提供流动兽医护理、疫苗接种、诊断和药品等服务。 狂犬病是宠物护理与公共卫生的重要交叉问题,因为狗是南苏丹人感染狂犬病的主要来源。被咬伤或抓伤后,应在不造成再次受伤风险的情况下控制动物,立即为暴露者寻求医疗护理,并联系兽医或相关卫生部门。宠物健康问题与受伤者的治疗是不同事项,后者应由卫生服务部门负责。 《2008年第9号刑法法案》第196条规定,残酷殴打、折磨或故意虐待个人饲养的驯养动物、家养动物或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刑罚为两个月监禁或罚款。目前没有经核实的全国伴侣动物专门法、统一牵引绳或口套规定、咬伤报告义务或全国登记规定。除非权威来源确认动物福利法案已通过并生效,否则不得将其视为现行法律。 国际旅行前,应向畜牧与渔业部兽医服务司、边境口岸、过境国、航空公司和相关使馆核实最新要求。南苏丹公布的2023/24财年财政法收费表列出每只动物的伴侣动物健康证明费用为100,进出口费用为20。狗的检疫费为100,相关费用为50。由于该收费表属于2023/24财年,收费币种、当前有效性和实际执行情况都需要核实。可能还需要兽医证明或进出口许可证,目的地和过境国也有各自的规定。 目前没有经核实的全国收容所或弃养接收体系。若无法继续照护,可能的当地选择包括非政府组织、兽医诊所或经过仔细核实的私人转让。南苏丹动物保护与护理协会于2024年在当地注册,且原计划于2025年开展绝育活动;服务是否可用仍因地点而异,应直接核实。转交时应提供健康、疫苗和所有权信息。弃养动物不能替代安排妥当的接收或转养。冲突、流离失所、洪水、供应中断和不安全局势可能使喂养、治疗、运输和重新安置变得困难,因此负责任的宠物饲养也包括制定紧急照护和撤离计划。
南苏丹的宠物
南苏丹的宠物饲养依赖分散的政府兽医服务、私人诊所、非政府组织和当地安排。目前没有经核实的全国宠物登记、强制许可证、统一身份识别系统或收容所网络。兽医护理、疫苗、药品、食物和交通的可及性因地点、安全状况和收入而差异很大。
提示
在南苏丹,只有当日常照护、兽医服务和紧急交通在当地切实可行时,养宠才可持续。选择有明确当地支持的安排,保存健康和所有权记录,并提前为狂犬病暴露、不安全局势、流离失所或动物转交做好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