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的家庭关系可能涉及照护、扶养、教育、保护、出生登记和继承。《2008年儿童法》(Child Act 2008)规定了对儿童的保护以及父母的责任,但成文法、习惯做法和非正式安排可能导致婚姻、分居、儿童照护和扶养适用不同的途径。熟人关系通常通过学校、市场、教会、青年或妇女团体、体育活动、社区空间、广播团体和人道主义项目空间形成。友谊是一种自由选择的关系,通过持续的相互接触和支持建立起来,常见于共同工作、教育、信仰、文化、体育或社区活动。恋爱关系受到个人同意、家庭和社区期待、习惯做法、宗教及安全条件的影响。恋爱关系本身不会在国家层面登记或获得许可;正式认可主要与婚姻或结合关系有关。结婚需要双方拟婚者自由且充分的同意。童婚、强迫婚姻、暴力以及未经同意的性行为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和安全问题。没有任何国家机构登记友谊或提供专门针对友谊的福利,也没有单一的国家系统管理所有关系。在认识新联系人、加入团体或发展恋爱关系时,个人安全、隐私和自愿参与都很重要,尤其是在流离失所或不安全局势限制安全接触的情况下。
人际关系——在南苏丹
南苏丹的人际关系包括家庭关系、熟人关系、友谊和恋爱关系。家庭生活涉及成文法、习惯法权威机构、地方政府和人道主义服务;友谊和熟人关系通常通过日常生活或社区环境中的反复接触逐渐形成。恋爱关系以双方同意为基础,并可能通过婚姻获得正式认可。不同地点、年龄、性别、流离失所状况、宗教和安全条件下,人们获得关系的机会、对关系的期待以及安全状况各不相同。
提示
选择符合自身目的的关系场景,例如共同工作、学校、社区活动或宗教场所,并考虑所在地点的可及性和安全状况。将与新联系人的接触逐步推进:保护隐私,确保参与出于自愿,只有在环境感觉安全时才安排会面。对于恋爱关系,应直接明确同意和彼此期待,而不要假定家庭或社区的认可就等于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