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马其顿担任雇主

在北马其顿,雇主可以是雇用并指挥工作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共机构、国有企业、机构、基金、外国分支机构或外交及领事机构。雇主负责组织招聘、书面合同、登记、工资、工时、平等待遇、安全条件和必要记录。就业服务局、国家劳动监察局、工会和雇员代表分担相关职能,但雇主仍须对自身义务负责。主要规则来自劳动、职业安全、就业登记、最低工资和劳动争议解决法律。

提示

在北马其顿,应把雇主合规视为必须在首位员工开工前就准备就绪的运作制度,而不是事后补齐的文书。指定一名负责人管理合同、登记、工资、工时、安全和期限。员工申诉、通知、协商和报告期限较短,须在宣布就业或组织决定前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