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一个依据宪法组织起来的主权联邦国家。其机构通过议会民主、君主立宪制、法治以及对宪法保护权利的尊重开展运作。 王室 (Crown) 代表国家持续存在的法律权威。君主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但民选政府通常作出政治决定;总督 (governor general) 和各省副总督承担王室的大部分职能。 宪法在联邦和省级两个层级之间划分公共权力。联邦政府处理分配给它的领域,而各省控制其他重要领域,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许多服务。 三个地区拥有民选政府,但其权力是通过联邦法律以及职责移交逐步形成的。因此,尽管这些地区提供许多类似的服务,其宪法地位仍不同于各省。 市镇,包括城市和城镇,是依据省级或地区制度设立的。它们通常管理街道、土地使用、地方设施以及某些紧急或社区服务等地方事务。 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行政政府执行法律,独立法院解释并适用法律。法院可以审查政府行为,并裁定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公共行政包括部门、机构、监管机构、委员会和公务员。这些机构把法律和预算转化为项目、决定、记录、许可证、福利、检查和公共服务。 第一民族 (First Nations)、因纽特人 (Inuit) 和梅蒂人 (Métis) 拥有独特的宪法权利和政治关系。原住民族治理可能源于固有权力、条约、法律、社区规则或自治安排,因此没有一种模式能够描述每个社区。 加拿大的国家体制提供和平作出决定、公共服务、权利保护以及质疑官方行为的途径。但分散的职责也可能造成延误或混乱,而且各地获得服务和施加影响的机会并不平等。
国家体制在加拿大
加拿大的国家体制是由宪法机构和公共机构组成的网络,负责制定法律、提供服务、收取公共资金并保护权利。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因此权力是分散的,而不是由一个全国政府集中控制。王室、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法院、公共行政机构以及多种原住民族政府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提示
当你需要加拿大国家体制提供帮助时,应先从涉及的服务或决定入手,而不是从政治人物的姓名入手。确认作出决定的公共机构,获取其理由,并记下任何复核或投诉途径。保留一个简单档案,其中包括表格、参考编号、日期和往来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