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在利比亚

利比亚的政治涉及国家权力如何组织,以及人们如何通过选举参与政治。根据2011年《宪法宣言》,利比亚在形式上是独立的民主国家,但相互竞争的机构和平行行政当局限制了全国统一的权力。全国选举仍未解决,而利比亚部分地区已经举行了市政选举。

提示

应将利比亚正式的国家框架与权力的实际分配视为两个不同问题。处理地方事务时,应确认具体事务实际由市政当局、国家机构还是其他竞争性当局负责,并在依赖某项证件、服务或决定之前确认适用的安排。应将计划中的全国选举与利比亚部分地区已经举行的市政选举分开看待。

国家

利比亚在形式上是独立的民主国家,暂由2011年《宪法宣言》治理,但全国并不存在持续统一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相互竞争的机构、平行行政当局和控制权不均,影响公共服务、文件、预算、法院、参与和安全。市政当局提供地方服务;国家机构负责行政、立法、财政和安全职能,但实际管辖范围各不相同。

选举

利比亚的选举包括拟议中的全国选举,以及已在部分地区举行的市政选举。2021年12月的计划程序失败后,全国选举尚未举行;市政选举仍是唯一持续推进的选举进程。国家高级选举委员会负责选民登记、投票、计票和结果发布,但安全状况及机构分歧仍影响选举覆盖范围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