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系在佛得角

佛得角的政治涵盖国家如何组织以及公共权力机关如何产生。该国是一个主权、统一和民主的共和国,依据宪法和法治进行治理。政治权力通过国家机构、市镇以及分别举行的总统、立法和市镇选举行使。

提示

使用国家层面与市镇层面的区分,确定佛得角政治制度的哪一级适用于你的问题或决定。评估选举时,先确定所选职位和投票方式,再核对适用于该选举的资格条件。

国家

佛得角是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依宪法和法治原则治理。国家权力由总统、国民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市镇负责地方事务。公共行政、税收、司法、安全和公共服务覆盖由10个岛屿和22个市镇组成的群岛领土。

选举

佛得角通过不同程序选举总统、国民议会和市政机关。年满 18 岁并完成登记的公民可参加全国选举;市政选举也允许某些依法居留的外国居民和无国籍居民投票。总统选举采用多数制,立法选举使用政党名单并按 D’Hondt 方法分配席位,市政选举则使用两张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