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的政治制度将国家机构与地方自治结合起来,分布于10座岛屿上的22个市镇共同构成这一体系。国家权力由总统、国民议会(Assembleia Nacional)、政府和法院行使。公共行政、税收、司法、安全和公共服务都在这一宪法框架内运行。 选举决定若干公共职位由谁担任。总统选举通过多数制选出总统。立法选举通过政党名单和顿特法(D’Hondt)席位分配选出国民议会成员。市镇选举通过两张选票选出地方当局。年满18岁且已登记的公民可以参加全国选举,而市镇选举还包括依法居住的部分外国居民和无国籍居民。 区分国家组织与选举有助于理解权力如何运作。国家机构行使公共权力并提供服务,而选举提供选择国家和市镇代表的程序。因此,宪法制度将国家层面的决策与市镇事务的地方管理连接起来。
政治体系在佛得角
佛得角的政治涵盖国家如何组织以及公共权力机关如何产生。该国是一个主权、统一和民主的共和国,依据宪法和法治进行治理。政治权力通过国家机构、市镇以及分别举行的总统、立法和市镇选举行使。
提示
使用国家层面与市镇层面的区分,确定佛得角政治制度的哪一级适用于你的问题或决定。评估选举时,先确定所选职位和投票方式,再核对适用于该选举的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