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的友谊主要是非正式关系,可跨越不同岛屿,并通过侨民关系延续。人们可以面对面、通过电话或数字方式联系;学校、青年活动、体育俱乐部、文化团体、社区协会、非政府组织和非正式团体可提供认识他人的机会,但不会赋予正式的友谊身份。可用服务取决于岛屿、市镇、年龄、团体和提供者的能力。 葡萄牙语是官方语言,佛得角语或 Kriolu 则广泛用于日常生活。各岛的拼写和发音有所不同。2016年 INE GPS 调查中,87.6%的人表示对家人有高度或非常高度的信任,58.2%的人对邻居有相同程度的信任;这些数字描述的是更广泛的社会背景,并不代表全国友谊发生率。 没有公共机构登记私人友谊、调解一般的交友过程或提供标准的友谊程序。体育和青年事务研究所(Instituto do Desporto e da Juventude,I.P.)支持青年和体育活动;学校、市议会、俱乐部和非政府组织可按自身规则提供交往机会。总登记、文书及身份局(Direção-Geral dos Registos, Notariado e Identificação)和司法部办理协会等法人的登记,不负责私人友谊。第23/2024号行政令(Portaria n.º 23/2024)为具有相关社会影响的青年协会和非正式团体项目提供国家资助;项目资助不会产生个人友谊权利。 私人友谊没有全国统一的费用、期限、成员资格要求或必须持续的可执行义务。组织活动可能收取会费、交通费、设备费或参与费用,金额和期限由提供者或项目决定。社会上的常见期待包括互相回应、保密、尊重和尊重个人界限。宪法对身份、人格、良好名誉、荣誉、声誉、肖像、隐私和表达自由的保护适用于相关行为,但不会因此把友谊变成法律合同。 友谊可以通过退出或减少联系而结束,无须通知、调解、赔偿或正式终止程序。冲突通常私下或通过社交方式处理。威胁、暴力、侮辱以及涉及影像或隐私的侵害,可能适用一般法律救济;未成年人还可能受到第72/X/2026号法律《儿童和青少年章程》的额外保护。Tabanca、Djunta Mó、Djuda、Totocaixa 或 Botu 等活动可能带来社交接触或互助,但不一定构成友谊。
佛得角的友谊
在佛得角,友谊是一种自由选择、持续发生且相互的私人关系;全国没有登记制度,也没有正式的友谊权利主张。人们常通过邻里、学校、工作、体育、音乐、舞蹈、宗教、社区活动和数字通信建立友谊。葡萄牙语使用 amizade 和 amigo 或 amiga;佛得角语又称 Kriolu,常见表达包括 amizadi、amigu 和 amige。
提示
应把佛得角的友谊视为自愿的私人关系,而不是可以登记或主张的服务或法律身份。结识新朋友时,根据你需要的灵活程度或明确活动安排,选择非正式场合或组织活动;承诺参加前核实参与条件、费用和名额。保护保密信息和个人界限;发生威胁、暴力或影像及隐私侵害时,寻求适用的法律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