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政治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政治由宪法、公共机构和选举共同塑造。国家确立政府、权利、公共管理、财政和安全的法律框架。选举选出议会、地方政府和多巴哥众议院的代表。

提示

在判断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政策、代表或选举选择前,先确认问题属于哪个层级。区分中央议会事务、地方政府职责和多巴哥众议院事务,再通过EBC核实相关选区。这样可以避免找错主管机构,或要求候选人承担其无权处理的职责。

国家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是一个受宪法治理的主权民主政体。宪法是最高法律,并设立公共机构、基本权利、公共行政、财政和安全权力。国家管辖范围涵盖特立尼达、多巴哥、领海、大陆架、海床和底土,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域。

选举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通过选举产生众议院、地方政府和多巴哥众议院的代表。议会选举采用41个选区的简单多数制:一个选区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选举与边界委员会(Elections and Boundaries Commission,EBC)负责选民登记、选区边界和选举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