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于1979年10月27日独立,至今仍是英联邦成员国。宪法是最高法律,公共机构必须依照其规定行事。总督代表君主;总理由众议院中获得多数代表支持的代表受任命后领导政府。议会包括民选代表和任命的参议员,因此选举决定选区代表,但并不决定议会的每个席位。法院适用法律,并可处理有关公共决定和宪法权利的争议。公共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服务,并在主岛和格林纳丁斯群岛落实政府政策。岛屿地理环境使交通联系、公共服务获取、海上安全以及飓风和其他灾害准备具有实际的政治重要性。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政治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政治实行议会民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宪法规定了公共权力、权利和政府机构的框架。选举产生众议院的民选代表,政府则由总理、内阁和公共机构管理公共事务。
提示
通过选举,了解哪位选区代表可以就当地问题承担政治责任。评估议会决定或政府如何组成时,应区分民选代表和任命的参议员。对于涉及公共服务、交通、海上安全或灾害准备的事项,应找出负责具体问题的公共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