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群岛的恋爱关系

在所罗门群岛,恋爱关系通常通过私人交往、教会或习俗实践、订婚、同居或婚姻发展。现有全国资料未显示仅凭约会或同居会产生一般正式登记或伴侣身份;婚姻则可依习俗、由宗教部长主持,或通过地区登记官办理。各种关系形式均适用同意、免受暴力和获得保护的权利。登记习俗婚姻可形成婚姻凭证,并可能影响日后的离婚权利。

提示

分别处理关系选择和安全问题。约会或同居者不要假定关系能提供婚姻凭证、离婚权利或国家伴侣身份;计划结婚时,应选择认可形式,并考虑登记习俗婚姻。同意、安全和求助渠道优先于维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