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群岛的就业主要受《宪法》《劳工法》(第73章)、《就业法》(第72章)、《工作安全法》(第74章)、《劳资争议法》(第75章)、《工会法》(第76章)、《不公平解雇法》(第77章)和《工伤赔偿法》(第78章)规范。附属规章补充了工资、休假、安全、危险物质、农药、急救、起重设备、电气系统和工作场所检测方面的规定。商业、工业、劳工与移民部(MCILI),尤其是其劳工司,负责许多就业服务。相关部门包括劳工专员、就业服务处、劳资关系组、职业安全与健康组和劳工检查及检控组。劳资争议小组、工会注册官、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也各有明确职责。 雇佣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默示形式。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动关系通常按月计算,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通常,雇主须在员工开始工作后一个月内提供书面就业详情,涵盖双方、开始日期、报酬和发薪日、工时、假期和返乡交通、疾病和病假工资、通知期和纪律规定、住房和津贴。学徒、每周工作不足23小时者及家政服务人员等可能不适用书面详情规定。员工可申请离职证明。 非原住民或移民劳工通常须取得劳工专员签发的工作许可。许可与获批的职位、雇主和工作地点绑定。员工本人或未来雇主均可申请。申请被拒时,可在14天内向部长上诉;部长通常应在28天内作出决定或发出通知。在线费用资料列出申请费200 SBD、不足三个月许可的批准费150 SBD,以及期限为20至不足24个月的许可批准费最高1,100 SBD;上诉和变更各列为500 SBD。提交申请前应向劳工司确认当前费用,因为公布的费用可能变化。 正常工时通常每周最多45小时。工业和农业工作每日通常限为九小时。一天工作超过六小时,员工至少可休息30分钟。每日在岗时间通常不超过12小时,每周一般不超过六个工作日。政府公告的公共假日通常为休息日。轮班工时按三周内平均每天九小时、每周45小时计算。超过每周57小时或每月228小时上限时,加班须取得相关批准。超过每日工时限额、星期六、星期日或替代休息日的加班,至少按小时工资的1.5倍支付;政府公告的公共假日工作至少按两倍支付。 2019年8月1日起生效的《最低工资标准令》规定,全国一般行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8 SBD,农业、种植园和渔业为每小时7.20 SBD。某些合并版《劳工法》材料所载1996年旧工资令已被取代。工资以法定货币直接支付,通常不迟于工资周期结束后七天。最后工资通常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当日,或下一个非休息日、非公共假日支付。员工未提前通知就离职时,工资通常须在10天内支付。扣款通常不得超过一个工资周期工资的三分之一;经同意的公积金或养老金缴款、税款和集体扣款等公认例外除外。 《假期、病假和返乡交通规则》通常规定,每完整服务一个月至少有1.2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连续服务26周后,持医疗证明者每年病假可达22个工作日。移民劳工不适用假期、病假和返乡交通规定,因此须另行核对合同、许可条件和其他适用安排。年度返乡交通可涵盖员工、配偶和最多四名18岁以下受抚养子女。雇主通常承担与招聘和终止劳动关系相关的国内交通费用。 非临时员工可享最长12周产假,其中至少六周为产后强制休假。最长12周的产假工资至少为工资的25%。哺乳员工每天可享最多两次、每次最长一小时的带薪休息。受保护产假期间禁止发出解雇通知。一般而言,法律将女性夜间工作限制在19:00至06:00,紧急情况除外。12岁以下儿童不得工作,经父母或监护人批准的轻工作除外。限制还适用于15岁以下人员在工业企业或船舶工作、16岁以下人员从事矿井地下工作,以及18岁以下人员从事危险、船舶或夜间工作;雇主可能须为未成年员工保留登记册。 反歧视保护较为分散。《宪法》第15条保护民众免受歧视性法律和公共机关歧视性行为影响;所罗门群岛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现有资料未发现涵盖所有私营部门歧视索赔的综合同等框架。工作安全指引要求工作场所不存在歧视、骚扰、霸凌和暴力;公务员保护措施则另有规定。《工作安全法》广泛适用于全职、兼职、长期、临时和短期员工、居家工作者、志愿者、工作体验参与者和学徒。雇主须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提供健康、安全和福利保障、安全场所和系统、适当信息、指导、培训、监督及个人防护装备。员工须合理注意安全;雇主也须保护受工作影响的非员工人员。 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可适用《工伤赔偿法》。该法涵盖雇佣合同、学徒和短期员工。雇主安排的交通和上下班使用的公共交通可被视为与工作相关;法定清单所列职业病也在保障范围内。死亡赔偿按最高36个月收入计算,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按最高48个月收入计算。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可能获得定期付款。员工或代表应尽快通知,并在相关情况下于自愿离职前通知。索赔通常须在事故或死亡发生后六个月内提出。通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雇主可在七天内安排体检。劳工司表格包括LAB WCA 1、LAB WCA 2和LAB WCA 5。劳工司说明的和解目标约为三个月;若索赔遭拒,可提起诉讼。 通常六人以上即可组建工会。注册至少需要七名成员,并向工会注册官提交工会章程。未注册工会不享有该法赋予注册工会的权利、豁免和特权。注册工会可起诉和被起诉,法律允许和平纠察。雇主不得以不加入工会作为就业条件。投票成员通常须在所罗门群岛就业并居住。集体谈判和承认争议可提交劳资争议小组。 劳资争议可涉及劳动条件、工作环境、聘用或不聘用、终止或停职、工作分配、纪律、工会成员资格、谈判或承认。任何一方都可随时向劳资争议小组提交书面争议通知。小组通常由三名成员组成:主席、工会方成员和雇主方成员。程序首先进行调解。和解令可成为可执行的集体协议。协商失败时,小组可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裁决通常至少持续一年。高等法院可执行裁决;涉及法律问题时可提出上诉。TDP1和TDP2是相关表格;答辩方通常有21天出席,听证通知通常至少提前14天发出。 默认终止劳动关系规则为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工资。冗员通常要求连续服务至少26周。补偿公式为PE乘以基本周薪的1/26,上限为基本周薪的65倍。雇主通常须在导致解雇的28天期限开始前通知劳工专员;冗员索赔期限为两年。法定例外包括部分50岁或以上员工、严重不当行为,以及未通知即离职等情形。不公平解雇保护通常要求存在重大理由,且雇主采取的行动合理。冗员不纳入该不公平性审查;固定期限非公民员工不适用法定不公平解雇程序。通常须在解雇后三个月内向劳资争议小组投诉。雇主负有说明解雇理由的举证责任。补救措施可包括建议重新聘用,或最高为基本周薪52倍的赔偿。未支付的裁决可作为债务通过地方法院追讨;对裁决金额提出上诉通常限期一个月。劳工检查及检控组可能代表员工。 劳工检查员可进入工作场所和雇主提供的住房,检查合同、登记册和账目,传唤人员,并启动刑事或民事诉讼。《劳工法》相关法院程序不收取法院费用。实际服务主要集中在霍尼亚拉的劳工司,但主要法律适用于全国。非正规和习惯性工作、部分家政工作及海员可能部分不在此框架内;海员可适用单独的海事规则。因此,适用法律框架取决于员工身份、合同、行业、地点和负责处理事务的机构。
所罗门群岛劳动法
所罗门群岛劳动法规范劳动合同、工时、工资、休假、工作场所安全、员工代表、争议和劳动关系终止。主要规定来自《劳工法》《就业法》《工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正规就业受保护最全面;非正规、习惯性、家政和海事工作可能适用不同或不完整的规则。
提示
在所罗门群岛,应保存完整的书面就业档案来维护自身权益:将合同、工资记录、工作许可文件、排班表和通信放在一起。先确认员工身份和行业,因为移民劳工、家政、非正规工作和海员适用的规则可能不同。遇到工资、安全、工伤、解雇或争议时,注意相关期限并及时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