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在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政治涵盖公共权力如何组织、行使和受到竞争。该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威斯敏斯特式议会民主制度;尼维斯还设有权力下放的岛屿政府。选举决定国民议会中的代表,而政治责任可能取决于某项事务属于联邦机构还是尼维斯机构。

提示

首先根据岛屿和事务类型进行判断。在联系主管机构之前,先确定问题属于联邦机构还是尼维斯机构,并将选举视为选区层面的决定。这样可以减少因联系错误机构或误解代表产生方式而造成的延误。

国家

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又称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是一个由两个岛屿组成的独立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制和威斯敏斯特议会民主制。国王由总督代表;总理和内阁依据1983年6月23日通过、同年9月19日生效的宪法领导政府。联邦机构负责治理圣基茨岛和国家事务;尼维斯拥有通过尼维斯岛议会和尼维斯岛行政机构行使的下放自治权。公共行政、法院、财政、监督和安全职能由联邦机构和尼维斯机构分担,因此具体负责机关取决于所在岛屿和所办事务。

选举

圣基茨和尼维斯的选举在11个选区中各选出一名国民议会议员。该国采用简单多数制:在选区中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选民必须亲自登记、出示获认可的身份证件,并以秘密投票方式为一名候选人投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