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和尼维斯由圣基茨岛和尼维斯岛组成联邦,因此正式职责和实际服务渠道可能因岛而异。2022 年人口统计记录了 21,677 个家庭,共 51,320 人,平均每户 2.37 人。圣基茨岛约占总人口的 74%,尼维斯岛约占 26%;圣基茨岛的平均家庭规模为 2.36 人,尼维斯岛为 2.38 人。现有人口数据没有提供可靠的家庭构成或单亲家庭最新数字,因此不应将其他国家的统计数据套用于圣基茨和尼维斯。 家庭事务由多个机构分工处理。社会发展与性别事务部、缓刑与儿童保护服务处、缓刑与儿童福利委员会、儿童保护服务处、性别事务部、国家辅导中心、社区发展与社会服务处、法律援助与咨询中心、治安法院部门和高等法院登记处各有不同职责。在尼维斯岛,尼维斯岛行政局、社会服务处、性别事务处和尼维斯 CARE 中心提供额外的当地服务。亲属、教会和非政府组织可能提供实际或情感支持,但非正式协助不具有与法院命令相同的法律效力。 婚姻受《婚姻法》管辖。伴侣可以通过公告、通知或公示程序,或申请总检察长颁发的许可。婚姻登记官和出生、死亡及婚姻总登记官承担正式职责,治安法官兼任当然登记官。未满 18 岁者须取得法律要求的同意。未满 16 岁者结婚通常无效;但如有重大理由并取得所需同意,总检察长可向年满 15 岁者颁发许可。费用和等待时间取决于个案及当前行政安排。 《儿童身份法》将儿童的法律身份与父母婚姻状况区分开来。父亲身份可由出生、死亡及婚姻总登记官登记,可由高等法院宣告确认,也可由治安法官裁定。高等法院登记处提供亲子关系表格。登记确认父亲身份是建立监护权的重要依据。未婚母亲最初是唯一监护人,直到父亲身份完成登记或法院作出其他安排。依据《儿童监护、抚养权与探视法》,父母通常是共同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权限。儿童的福祉和最大利益应优先考虑;法院还须结合儿童意见、生活连续性、家庭关系及其他相关情况作出决定。只要安全且可行,法院鼓励父母自行达成安排。法院可以裁定监护、抚养权和探视,指定临时监护人或遗嘱监护人,也可审理亲属或其他相关方提出的申请。案件可能先由治安法院审理,再移送高等法院;之后可上诉至上诉法院。 《儿童抚养法》要求父母双方无论由谁承担监护照料,都应为子女生活提供支持。相关义务还可能适用于监护人、抚养权持有人、代替父母照料儿童的人或家庭中的子女。父母、代表儿童行事的人,或年满 14 岁的儿童本人,都可以提出申请。法院命令可规定定期付款、一笔总额、出生或产前费用,以及非金钱形式的照护。法院会考虑收入、资产、儿童需要、残障情况、教育、生活水平和无偿照护的价值。临时抚养费可持续最长六个月,之后法院可以变更或撤销命令。催收官可通过扣押令执行命令,并可由名册上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诉讼费用由法院裁定。 儿童保护工作由缓刑与儿童福利委员会及缓刑与儿童保护服务处承担,可能包括评估、调查、照护计划、寄养、家庭外照护及收养规划。负有法定报告义务的人士,发现疑似虐待、忽视或其他严重伤害时必须立即报告,也可匿名举报。明知而未报告,最高可罚款 5,000 美元或监禁三个月。在适当情况下,申请照护命令前可自愿采用替代争议解决。只有存在严重伤害风险时,才可将儿童带离家庭;法院可以签发紧急命令、照护命令、监督令或联系令。只要安全允许,决定应尽量维持儿童与父母、兄弟姐妹、大家庭及所在社区之间的连续联系。 《家庭暴力法》及家庭法院负责处理家庭暴力。家庭关系可包括婚姻、同居、亲属关系、共同育儿、共住家庭以及约会或探访关系。涵盖的行为包括身体、性、情感、言语、心理和经济虐待,以及恐吓、骚扰、跟踪和损坏财物。根据具体情况,配偶、子女、受扶养人、父母、兄弟姐妹、有共同子女的人、获准社会工作者、警察、主任或缓刑官可能有资格提出申请。可在普通法院办公时间以外提出申请。法律允许时,警方有责任解释权利、提供协助并在无需令状的情况下逮捕。临时保护令最长可持续 28 天,复审日期不得早于 10 天后。最终命令最长可持续三年,可规范居住、工作、接触、占用住宅、租赁、紧急经济救助、租金或抵押贷款支付、辅导和与子女的联系。2022 年记录的拟议修法不能视为现行法律,除非确认其已经颁布。没有证据表明各地普遍提供安全庇护所,因此制定安全计划时可能需要协调警方、社会服务和辅导机构。 家庭事务项目提供须经同意的家庭辅导和风险筛查。国家辅导中心提供社会心理和临床辅导。尼维斯 CARE 中心为成年人、青少年、儿童和家庭提供支持,包括帮助受家庭冲突影响的人。社会发展部门可根据其安排提供食品券、医疗援助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老年人服务处提供居家护理和日间照护,以补充家庭照护,但其服务能力资料并不完整。这些服务可支持家庭,但如需法律强制执行,不能取代监护权、抚养费、保护或照护命令。 收养须经过正式程序,不能由个人私下直接安排。收养委员会隶属缓刑与儿童福利委员会,负责评估申请。单身申请人通常须年满 25 岁,且至少比儿童年长 18 岁;申请人是儿童父母的配偶或亲属时可能适用例外。伴侣也可以共同申请。程序可能包括缴纳规定申请费、家庭评估、辅导、考虑其他方案、取得同意、确定申请人是否合适、列入收养名单并取得法院收养令。预计须在两周内作出适合性决定;如申请被拒,可在两周内请求部长复核。一般须在安置期结束至少四周前提交收养令申请。跨国收养须按适用流程取得批准;应直接核实当前费用和服务能力。 分居和离婚适用不同法律途径。依据《离婚法》,离婚由高等法院法官审理。夫妻一方通常须在圣基茨和尼维斯惯常居住至少一年。不可挽回的婚姻破裂可通过双方同意分居两年、分居五年、通奸、身体或精神虐待、无法忍受的行为,或遗弃至少一年等情形证明。监护、探视和抚养费分别依据各自法律处理,即使这些问题出现在离婚诉讼中也是如此。如不宜调解,律师应考虑提出和解或辅导。法律援助与咨询中心可协助处理抚养费、监护、探视、收养和离婚事务。援助须经过经济状况审查,可能收取合理费用或允许分期付款;无力支付时,中心可能免费提供协助。跨国儿童诱拐案件可能适用《儿童诱拐(国际民事方面)法》。亲人去世后,尚存父母可能取得监护权,也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高等法院登记处负责遗嘱、遗嘱认证和遗产事务;《无遗嘱遗产法》也可能影响亲人去世后的家庭安排。除非直接影响家庭权利、义务或保护,否则这些事项应与一般住房、医疗、移民或福利问题分别处理。 已公布的服务电话包括缓刑与儿童保护服务处 467-1311 或 662-6833、性别事务部 467-1227 或 662-5492,以及国家辅导中心 465-5000 或 662-8086。电话号码和办公时间可能变化,致电前应确认号码是否有效及相关服务是否在本岛提供。
圣基茨和尼维斯的家庭生活
圣基茨和尼维斯的家庭生活由正式法律、公共服务以及亲属、教会和非政府组织提供的非正式帮助共同支持。婚姻、亲子关系、父母责任、子女抚养费、保护、收养、家庭暴力、分居和离婚各有不同的法律和实际办理途径,部分服务在圣基茨岛和尼维斯岛之间有所不同。家庭支持并不由一个中央家庭主管机构统一负责。
提示
选择能够安全解决问题的最低限度正式支持,但如遇暴力、严重伤害、胁迫或反复不履行约定,应迅速联系警方、儿童保护服务处或家庭法院。亲子关系、照护安排、抚养费、保护令和收养决定应保留书面记录,因为非正式的家庭帮助不能建立同等效力的可执行权利。依赖程序或联系电话前,应确认负责机构位于圣基茨岛还是尼维斯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