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有两所获得国家认可、拥有授予学术学位权利的高等教育机构:公立列支敦士登大学,以及私立列支敦士登公国私立大学(UFL)。列支敦士登研究所是研究机构,不授予学术学位。列支敦士登还共同资助东瑞士应用科学大学(OST–Ostschweizer Fachhochschule)和苏黎世高等教育学院(HfH Zürich),为学生提供在境外就读的实际选择。由于本地课程范围有限,瑞士是主要的跨境就学目的地。2024/25学年,1,211名来自列支敦士登的学生在本国以外的大学或应用科学大学就读,不包括继续教育;其中857人,即70.8%,在瑞士学习。另有811名学生在列支敦士登的高等教育机构就读,这些机构在2024年授予了183项资格。 列支敦士登大学开设建筑学和工商管理学士课程;建筑学、创业学、创新与领导力、创新金融和信息系统硕士课程;以及建筑与空间发展、商业经济学和商法博士课程。常规学士课程为六个学期,硕士课程为四个学期。通常在九月或二月开学。UFL主要提供法律和医学领域的结构化博士课程。其法学博士课程通常至少持续三年或六个学期,要求修满180个欧洲学分转换与累积系统学分(ECTS),并要求课程出勤率达到80%;课程网站列出的总学费为29,750瑞士法郎。医学科学博士课程适用单独的课程要求和日期。 录取通常要求中学毕业资格,例如高中毕业文凭(Matura),或同等的高等教育入学资格。学士申请通常须提交最终毕业证书,并在适用时提供语言证书。硕士申请通常需要学士或同等高等教育资格、成绩单、文凭补充文件、语言证书、简历和动机陈述;建筑学课程还可能要求作品集。博士申请人通常需要相关硕士或同等资格。申请UFL法学博士课程,须至少完成四年法律学习,或在应用科学大学完成四年获认可的法律学习,并通过能力评估。特殊录取途径可能要求累计300个欧洲学分转换与累积系统学分(ECTS),并接受两年进一步法律培训。选拔过程包括面试,但不保证录取。文件须以德语或英语提交,否则须附经认证的译文。 列支敦士登大学的申请截止日期因课程、学期和居留身份而异。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申请人申请学士课程,通常须在冬季学期的6月30日或夏季学期的11月30日前提交。需要签证的申请人通常须在3月31日或9月30日前提交。建筑学和信息系统硕士课程的冬季学期通常在7月30日截止,夏季学期在11月30日截止;需要签证的申请人通常须在3月31日或9月30日前提交。博士申请通常在冬季学期的5月31日和夏季学期的10月31日截止。大学收取至少100瑞士法郎的不可退还申请处理费。对于在瑞士、奥地利、德国或其他国家就读,相关协议可能有助于入学,但接收院校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其录取要求。相关框架包括《州际大学协议》《州际应用科学大学协议》、2017年奥地利资格等同协议,以及《里斯本承认公约》。 列支敦士登大学的学费为每学期950瑞士法郎,适用于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公民、持有列支敦士登永久或长期居留许可者,以及持有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高中毕业文凭(Matura)者。其他学生的标准费率为每学期1,250瑞士法郎。学生会会费为每学期10瑞士法郎。缴清首笔全额款项后,学位名额才算确认;之后的款项须在学期开始前一个月的15日前缴纳。奖学金办公室可提供无需偿还的助学金和须偿还的助学贷款。评估时会考虑费用、收入、资产和申请人自身的负担。符合条件的开支可能包括学费、住宿、餐费、学习材料、交通和生活费补贴。通常须在列支敦士登连续居住至少三年,或累计居住五年,才符合支持条件。受支持的学习期限按课程规定执行,通常最多允许一次转专业或退学。若学分可以转换,出国学习期间也可能获得资助。 如果国籍或居留身份要求取得许可,学生应尽早核实移民与护照办公室的要求。学生L类居留许可有效期最长为12个月,可在到期前延期。完整申请通常应至少在课程开始前14天送达。持有相关许可的大学学生,在授课期间每周最多可工作至35%,学期间歇可全职工作。必须事先获得批准;雇主须为开始雇佣提交申请。逾期申请可能导致最高400瑞士法郎的罚款。 大学课程主要为全日制,在授课期间每周约需40小时。学生可以灵活安排学习,以便兼职工作,但列支敦士登大学不提供单独的非全日制学位课程。学士课程最长学习期限为14个学期,硕士课程为10个学期,每年至少须修满20个欧洲学分转换与累积系统学分(ECTS)。迎新周介绍学期安排,课程和考试注册会在该周之后才截止。学习规章、费用规则、纪律规定和质量规则界定在读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伊拉斯谟+可支持每个学习周期为期两至十二个月的学习交流、混合式交流和实习;每个周期最多十二个月。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完成伊拉斯谟实习,但须在仍注册就读时申请。列支敦士登大学的交流项目申请通常在冬季学期的6月15日及夏季学期的11月15日截止。国际交流办公室协会(AIBA)可提供支持,金额取决于课程和国家组别。 毕业后,只有获得国家批准或被认可为有权授予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才能授予学术头衔。文凭补充文件和列支敦士登高等教育资格框架(NQ.FL-HS)有助于在欧洲高等教育区内说明资格。列支敦士登国家学术认可联络点NARIC提供认可信息和咨询。是否录取进入后续课程仍由接收院校决定。受监管职业的资格认可是单独程序,由主管职业机构或经济事务局办理。列支敦士登大学职业服务处为职业规划、简历检查、实习、学生工作及在列支敦士登、本地区或国际就业提供支持。学位不会自动带来后续课程名额、受监管职业的执业许可,或适用于所有目的的认可。
列支敦士登高等教育
在列支敦士登,接受高等教育可在大学或同等机构获得学术或其他受认可的高等教育资格。该国本地专业选择有限,因此许多列支敦士登学生前往瑞士、奥地利、德国或其他地方就读。录取、费用、经济支持、居留权及日后的职业认可取决于院校、课程和个人身份。
提示
应根据专业、资格层级、录取条件和总成本选择院校及国家,而不应只看地点。若本地开设了合适课程,在列支敦士登就读是可行的;若专业不在本地课程范围内,则可能需要考虑瑞士和其他邻近国家。投入资金或放弃其他学习选择前,应分别确认录取、居留、资助和日后的职业资格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