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共和国的正式税制主要依据2023年官方更新的《税法典》(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年度《财政法》、CEMAC和UDEAC规则以及OHADA会计要求。2026年《财政法》可能变更税率、豁免和程序,应与《税法典》一并阅读。非正规部门在经济中仍占重要地位;电子税务管理正通过E-Tax逐步引入,以取代SYSTEMIF。 税务与国有土地总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Impôts et des Domaines,简称DGID)负责纳税人登记、税款核定和征收、审计、财产及交易登记,以及税务争议处理。大型纳税人通常由DGE管理,中型纳税人由DFME管理,其他纳税人则通过7个地区税务局办理。海关与间接税总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Douanes et des Droits Indirects,简称DGDDI)征收海关税、进口增值税和其他进口费用,并在边境监管货物。国库与公共会计总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u Trésor et de la Comptabilité Publique,简称DGTCP)负责国库和公共征收职能。 纳税人通常先取得税务识别号(Numéro d'Identification Fiscale,简称NIF),并申报企业或应税活动。经济经营者开设银行账户、连接公用事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从事批发贸易时也需要NIF。增值税登记通常应在活动开始后15日内完成。适用统一综合税(Impôt Global Unique,简称IGU)的纳税人或其他适用活动申报规则的经营者,通常须在10日内申报活动。变更通常须在增值税适用的15日内或IGU适用的10日内报告。这些登记义务也可能适用于免税或享受税收豁免的纳税人。 个人税收主要依据税务居住地,涵盖雇佣收入、养老金、商业和专业收入、农业、资本收入及财产收入。个人所得税(Impôt sur le Revenu des Personnes Physiques,简称IRPP)按年度分档:收入不超过378,000 FCFA的税率为0%;378,001至1,680,000 FCFA为8%;1,680,001至3,360,000 FCFA为15%;3,360,001至5,040,000 FCFA为28%;超过5,040,000 FCFA为40%。雇佣收入在扣除社会缴款和家庭津贴后计算,并可扣除30%的职业费用。雇主通常须在次月15日前代扣并缴纳雇佣税。雇员不超过5人的雇主可能可以按季度缴纳。年度申报通常须在4月30日前提交。在中非共和国取得收入的外国雇员可能须每月15日前自行缴税。股息和其他资本收入通常适用15%的预扣税;钻石、黄金和宝石适用3%的预缴税,但须遵守BECDOR最低估值规则。 企业所得税(Impôt sur les Sociétés,简称IS)通常适用于SARL和SA等资本公司、合作社及其他营利法人。标准税率为30%,农业活动适用20%。最低税通常为营业额的1.85%,最低1,850,000 FCFA;农业为营业额的0.3%,最低300,000 FCFA。IS申报和年度财务报表(DSF)通常须在4月30日前提交。在普通税制下,DSF须符合CEMAC要求,并由符合适用ONECCA要求的专家认证。普通税制的预缴款通常须于2月15日、6月15日和10月15日缴纳;简化税制通常须于3月15日和9月15日缴纳。最终余额通常须在次年4月30日前缴清。 营业额(含税)不超过30,000,000 FCFA的小型企业可能适用IGU。微型税制适用于不超过10,000,000 FCFA的营业额,按营业额的8%征税;小型税制适用于超过10,000,000且不超过30,000,000 FCFA的部分,税率为10%。摩托出租车每辆每年须缴纳特定金额30,000 FCFA;手工采矿者每年至少缴纳20,000 FCFA。简化实际税制通常适用于不含税营业额超过30,000,000且不超过100,000,000 FCFA的企业;普通实际税制通常适用于超过100,000,000 FCFA的企业。从简化实际税制选择转为普通实际税制,必须在两日内提出且不可撤销。 营业执照税(patente)是与商业活动相关的营业税。按营业额计税的税率通常为:营业额从30,000,000至100,000,000 FCFA为1%;超过100,000,000且不超过10亿FCFA为0.6%;超过10亿且不超过100亿FCFA为0.45%;超过100亿FCFA为0.2%。申报和缴款通常须在4月30日前完成。新设企业按预计营业额计算,并须备妥缴款凭证。专业进口商可能须预缴税款。 增值税(Taxe sur la Valeur Ajoutée,简称TVA)通常适用于应税经济活动,包括进口、生产、贸易、服务、农业、采掘、林业和专业服务。营业额超过30,000,000 FCFA通常须全面登记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9%;列明的基本商品或特别定义商品适用5%;有海关文件证明时,出口和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可适用0%。增值税申报和缴款通常按月或按季进行,须在下一期间的15日前完成,即使申报为NEANT也一样。发票应列明NIF、日期、供应内容、不含税金额、税率、增值税金额、客户NIF和连续编号。记录通常应保存10年。货物放行前,DGDDI征收进口增值税。增值税抵免通常可结转最多12个月;退款主要适用于出口商、投资者和终止经营的企业,申请通常应在相关季度后的月份提出。 预扣税和预缴税规则可能适用于本地采购和服务、租金、进口、饮料和烟草批发,以及特定资本或增值税交易。本地采购、服务、租金和进口常适用3%的预缴税。外国提供方供应的服务可能适用15%的预扣税,具体受相关税收协定约束。某些增值税预扣规则按不含税金额的10%计算。实际税务处理取决于交易和现行法律。 财产税包括已开发和未开发土地的土地税(contribution foncière)。已开发土地通常由土地所在地的所有人、用益权人或长期租赁权人承担。应税租赁价值可扣除40%的维护和损耗折让。IS范围之外的个人和实体通常适用15%,IS纳税人适用30%,最低税额为30,000 FCFA。缴款通常须在3月31日前完成,逾期加收25%。自住主要住宅通常可获豁免,但须符合相关条件。租户通常须在1月15日前申报。未开发土地和特别豁免适用单独规则。 其他税费可能包括对列明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登记税和印花税、环境收费,以及林业、采矿和石油行业专项税费。来自CEMAC以外地区的进口通常适用CEMAC共同对外关税;满足条件时,CEMAC内部贸易可享优惠待遇。货物放行前通常须结清海关税、进口增值税和其他进口费用;适用税率或豁免应根据现行关税表和《财政法》核实。 纳税人必须保存账簿、开具合规发票、保留证明文件、取得并使用NIF、提交申报并按适用期限缴款。DGID可要求提供信息并开展税务审计。收到拟议补税通知后,纳税人通常最多有20日答复。进行现场审计时,纳税人可选择顾问。漏报或申报不合规、拒绝审计、缺少账簿或未作答,可能导致税务机关直接核定。正式核定可加征50%;某些严重情形可加征100%。一般逾期缴款可加收20%;预缴税和预扣税每月可加收2%。未缴纳雇佣预扣税可能导致相当于欠缴额的罚款和额外的每日罚款。《税法典》第三卷规定争议程序。有关申诉处理90日以及默示接受的说法,在依赖前应根据2026年《财政法》的适用情况核实。 跨境收入可能适用1969年签署、1973年生效的法国—中非共和国税收协定。CEMAC框架涵盖中非共和国、喀麦隆、刚果、加蓬、赤道几内亚和乍得。不动产通常在其所在地征税;营业利润通常分配给常设机构所在国,但须遵循相关协定。跨境双重征税可能通过主管机关之间的协定程序处理。如果协定限制15%的预扣税,外国服务的税务处理可能不同。在CEMAC内贸易的企业还须核实适用的协调规则和原产地证明。 税率、豁免、期限和电子程序可能因年度立法而变更。E-Tax的推广并不均衡,数字化豁免和接入情况的数据也尚未统一。因此,纳税人在申报或缴款前,应结合活动、营业额、地点、居住地、法律形式、交易和现行《财政法》进行判断。
中非共和国的税收
中非共和国的税制涵盖个人所得、企业利润、增值税、财产、海关税和行业专项税费。DGID负责管理大部分国内税收,DGDDI负责海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登记、申报和缴款遵循国家规定,相关规定可能通过年度《财政法》变更。
提示
从经营开始就把中非共和国的纳税义务作为日历、文件和现金流管理事项。只有核实法律形式、活动、营业额、增值税状态、税务居住地和跨境交易后,才能选择适用税制。错过登记或缴款期限可能导致附加费、补税,以及进口或税务清缴方面的问题。

